
郡国的最高学府。《明史·太祖纪二》:“是月,﹝ 太祖 ﹞命 寧越 知府 王宗显 立郡学。” 范文澜 蔡美彪 等《中国通史》第一编绪言:“ 汉 时立太学和郡学,讲授五经,太学与郡学成为全国的大小文化中心。”参阅《汉书·循吏传·文翁》。
郡学是中国古代地方官办教育机构,指由郡一级行政单位设立并管理的官方学校,主要承担培养人才、推行教化的职能。其核心含义可从以下三方面阐释:
郡学是郡级行政区划内设立的官办学校,属于地方官学体系。汉代始设郡国学校制度,由朝廷任命学官(如"文学掾")管理,面向郡内子弟教授儒家经典,旨在选拔人才补充官吏队伍,同时推广官方意识形态。其性质区别于中央的太学与私塾,是连接中央与基层教育的关键环节 。
郡学以儒家经典为教材(如《诗》《书》《礼》《易》《春秋》),辅以律令、算学等实用知识。学生称"郡学生员",通过考核可获推荐入仕。其设立强化了"政教合一"的传统,使儒家思想深入地方社会,成为维系古代中国文官制度与文化传承的重要基石 。
参考来源:
郡学是中国古代地方官办教育机构,以下是其详细解释:
一、基本定义 郡学是汉至明清时期由郡级地方政府设立的官办学校,属于地方最高学府,与中央的「太学」共同构成古代教育体系。
二、核心特征
三、历史意义 作为地方文化中心,郡学承担着教化民众、传播儒家思想的重要职能。汉代时全国已形成「太学-郡学」两级教育网络,唐代进一步发展为「中央六学-地方州县学」体系。
注:更完整的史料记载可参考《汉书·循吏传·文翁》《明史·太祖纪》等原始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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