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郡國的最高學府。《明史·太祖紀二》:“是月,﹝ 太祖 ﹞命 寧越 知府 王宗顯 立郡學。” 範文瀾 蔡美彪 等《中國通史》第一編緒言:“ 漢 時立太學和郡學,講授五經,太學與郡學成為全國的大小文化中心。”參閱《漢書·循吏傳·文翁》。
郡學是中國古代地方官辦教育機構,指由郡一級行政單位設立并管理的官方學校,主要承擔培養人才、推行教化的職能。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三方面闡釋:
郡學是郡級行政區劃内設立的官辦學校,屬于地方官學體系。漢代始設郡國學校制度,由朝廷任命學官(如"文學掾")管理,面向郡内子弟教授儒家經典,旨在選拔人才補充官吏隊伍,同時推廣官方意識形态。其性質區别于中央的太學與私塾,是連接中央與基層教育的關鍵環節 。
郡學以儒家經典為教材(如《詩》《書》《禮》《易》《春秋》),輔以律令、算學等實用知識。學生稱"郡學生員",通過考核可獲推薦入仕。其設立強化了"政教合一"的傳統,使儒家思想深入地方社會,成為維系古代中國文官制度與文化傳承的重要基石 。
參考來源:
郡學是中國古代地方官辦教育機構,以下是其詳細解釋:
一、基本定義 郡學是漢至明清時期由郡級地方政府設立的官辦學校,屬于地方最高學府,與中央的「太學」共同構成古代教育體系。
二、核心特征
三、曆史意義 作為地方文化中心,郡學承擔着教化民衆、傳播儒家思想的重要職能。漢代時全國已形成「太學-郡學」兩級教育網絡,唐代進一步發展為「中央六學-地方州縣學」體系。
注:更完整的史料記載可參考《漢書·循吏傳·文翁》《明史·太祖紀》等原始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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