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hey] 不包括说话的人或作者在内的一群非特指的人或势力;尤指对说话者或写作者所强加的那不受欢迎的限制行为或决定应该负责的一群人或势力
"彼等"是现代汉语书面语中使用频率较低的第三人称代词,其核心含义可从以下五方面解析:
一、词源构成 该词由"彼"(指示代词,相当于"那"或"他")与"等"(表复数的词缀)组合而成,属于偏正结构的复合代词。《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指出这种构词法承袭自文言文系统,常见于民国时期书面文献。
二、语法功能 在句子中充当主语或宾语成分,指代前文提及的多个对象。例如:"彼等所言之事,皆需详加考证"(作主语),"已向彼等传达会议决议"(作宾语)。《古汉语常用字字典》特别强调其具有排除说话者的单复数指向特征。
三、语用特征
四、历时演变 据《汉语大词典》词条记载,该词在明清小说中呈现使用高峰,20世纪50年代后逐渐被"他们"替代。当前主要保留在特定专业领域,如法学著作中用于指代诉讼多方当事人。
五、使用建议 在普通书面交流中建议优先使用"他们",学术论文或法律文书需使用时,应注意保持上下文指代关系明确。近义替代词包括"该等人士""相关各方"等,反义表达可用"己方"对应。
“彼等”是一个汉语代词,通常用于指代不包括说话者或作者在内的一群人、势力或对象,尤其在表达对某群体的指责或不满时使用。以下是详细解释:
总结来看,“彼等”是一个具有明确指向性和情感色彩的代词,需结合具体语境理解其贬义内涵。如需更多例句或扩展用法,可参考来源、等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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