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谓按法律不可宽恕。《清史稿·刑法志一》:“强盗分别法无可贷、情有可原,歼渠魁,赦胁从之义也。”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辛亥革命·徐锡麟安庆起义清方档案》:“﹝ 马子畦 ﹞实属甘心从逆,法无可贷,应请即予就地正6*法,以昭炯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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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无可贷"是一个汉语成语,其核心含义指依据法律条文或公理准则,某行为或罪行没有任何可以宽恕、通融或减免的余地。它强调在既定规则面前必须严格执行,不容任何变通或赦免。以下从词典释义、语义分析和权威引用角度详细说明:
《汉语大词典》
解释为:"谓按法律不可宽恕。" 该词典明确指出,此成语用于形容行为触犯法律或原则,情节严重,必须依法惩处,没有商量或减免的空间。
《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
释义:"法律上不容宽恕(贷:宽恕)。" 强调"贷"在此处的含义为"饶恕、宽容",与"严惩不贷"中的"贷"同义。
典型用法:
清代法律文献
《大清律例》中多次出现类似表述,如"谋反大逆,法无可贷",指谋反罪不可赦免,必须处刑。
近现代司法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中曾引用:"犯罪情节极其恶劣,法无可贷,应予严惩。" 体现现代司法对严重犯罪的零容忍立场。
成语 | 核心区别 | 示例场景 |
---|---|---|
法无可贷 | 强调法律无宽恕余地 | 死刑判决、重大渎职案 |
情有可原 | 情理上可以原谅 | 过失犯罪、动机合理 |
法外开恩 | 法律之外给予宽容 | 特赦、减刑(需法定程序) |
在依法治国理念下,"法无可贷"体现法律权威性与社会公平底线,警示公众遵守法律红线。例如:
"对危害国家安全、暴力恐怖等犯罪,必须坚持法无可贷的原则。"
结论:"法无可贷"是汉语中表达法律刚性执行的核心成语,其权威释义源于经典词典与司法实践,深刻反映法律不容妥协的严肃性。
“法无可贷”是一个成语,其含义和用法如下:
指按照法律不可宽恕,强调罪行或行为严重到必须依法严惩,没有通融余地。该成语为中性词,多用于司法或严肃的书面语境。
出自《清史稿·刑法志一》:“强盗分别法无可贷、情有可原,歼渠魁、赦胁从之义也。”
此句表明古代法律对犯罪行为的量刑原则:主犯必须严惩(法无可贷),而从犯可酌情宽恕(情有可原)。
个别资料(如)将其解释为“无法再借出钱财”,但此说法缺乏广泛依据,主流含义仍以法律不可宽恕为准。建议结合权威文献或历史用例理解该成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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