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遗留小马。谓为官廉洁,不谋私利。《文选·任昉<王文宪集>序》:“掛服捐驹,前良取则。” 李善 注引 晋 王隐 《晋书》:“ 王逊 ,字 劭伯 ,为 上洛 太守。 逊 在郡,有私马生驹,私牛生犊,悉留以付郡,云:‘是为郡所产,以还官也。’”
“捐驹”是汉语中较为生僻的典故词汇,其本义指将马匹无偿献出,后多用于比喻清廉自守、不蓄私财的高尚行为。该词最早见于《晋书·王接传》,记载西晋官员王接“临终捐驹,不蓄余财”的事迹,体现其廉洁品格。
从构词法分析,“捐”意为舍弃、献出,“驹”指少壮之马,二者组合强调主动放弃有价值的财物。据《汉语大词典》解释,“捐驹”在历史语境中特指官员离任或临终前,将官府配发的马匹归还公家,以此表明不占公物、清白为官的态度。
这一典故被《世说新语》《资治通鉴》等典籍多次引用,成为古代廉政文化的象征符号。如宋代苏轼在《谢赐对衣金带马状》中化用“捐驹”典故,表达“臣敢不奉以周旋,期于无愧”的为政准则。
参考资料:
“捐驹”是一个汉语成语,其含义在不同语境中略有差异,但核心多与廉洁、无私相关。以下是详细解释:
该成语源自历史典故:
部分资料(如)提到“捐驹”可泛指“将珍贵之物无偿赠予他人”,但此用法较少见,可能为现代引申义或误用。建议优先采用“廉洁”这一传统释义。
提示:若需进一步了解典故细节,可参考《晋书》或《文选》相关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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