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清 代科举制度中贡入国子监的生员之一种。因为不由考选而由生员援例捐纳,故称例贡,不算正途。
(2).按规定旧例进贡。《清会典·兵部·车驾清吏司》:“凡马之例贡者,抵其营马之额。”
例贡是清代科举制度中的特定概念,指通过捐纳钱财获取贡生资格的一种途径,属于“五贡”(岁贡、恩贡、拔贡、优贡、副贡、例贡)之一。其核心含义与运作方式如下:
字义构成与基本定义
“例”指成例、定例,“贡”指贡生(地方官学向国子监推荐的生员)。合称“例贡”,即依据既定捐纳条例取得贡生身份的行为或由此获得的资格。区别于通过考试选拔的岁贡、恩贡等,例贡是凭借金钱捐纳而非学业成绩获得的功名。
历史背景与制度定位
清代为弥补财政需要,允许生员(秀才)或平民(需先捐监生资格)按规定数额向朝廷捐纳银两或粮食,从而直接获得贡生头衔。此制度始于清初,是清代捐纳制度在科举体系中的体现,被视为科举制度的补充形式。
具体实施与资格获取
社会影响与评价
例贡制度虽为政府开辟了财源,但也冲击了科举的公平性,导致功名商品化,降低了贡生群体的整体声誉。被视为“异途”出身,在仕途晋升上常受限制,不如正途出身的贡生受重视。
示例:
“清代中后期,财政拮据,捐纳盛行,许多富户通过捐银成为‘例贡’,虽得顶戴,然士林多轻之。” —— 引自《中国科举制度通史·清代卷》(上海人民出版社)。
主要参考来源:
“例贡”是清代科举制度中的特定概念,主要包含以下两层含义:
定义与性质
例贡是清代贡入国子监的生员(秀才)之一,其特点是通过捐纳银米而非考选获得资格,因此被视为“非正途”出身。这类贡生属于“异途”,社会地位低于通过考试选拔的贡生(如岁贡、恩贡等)。
选拔背景
清代生员需通过县试、府试、院试成为秀才,再通过岁考晋升为廪生、增生等。仅有成绩优异者(如廪生或前十名)可参加乡试,而例贡则通过捐纳直接进入国子监学习。
在非科举语境中,“例贡”也指按旧例进贡物品的行为,例如《清会典》提到“马之例贡者”抵充营马配额。这一含义与地方向中央进献物资的制度相关。
如需进一步了解清代科举体系或其他贡生类别(如岁贡、拔贡),可参考权威历史文献或专业研究。
奥妙边燧徧舞蔽短赤道人种螭鬽魍魉崇爱厨监灯泡订定梵心分星负物藁秸高库公路勾检国宪含章天挺贺兔头红生灰管酱赤煎憹检素结字谨白就辟军马刻记来旨览照兰芝常生累臣陆九渊洛女眉间俏铭勋拿顶尼止洽足乞儿齐集秦地蚑蠕起圣虬楼亮槅入梓三不去商户圣断十命唐槐秋伟峻仙诞显进衔绁嚣号胁恐吸华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