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e implicated in trouble] 比喻无端受牵累招致的横祸。见“城门失火,殃及池鱼”
《太平广记》卷四六六引 汉 应劭 《风俗通》:“城门失火,祸及池鱼。旧説: 池仲鱼 ,人姓字也,居 宋 城门,城门失火,延及其家, 仲鱼 烧死。又云: 宋 城门失火,人汲取池中水,以沃灌之。池中空竭,鱼悉露死。喻恶之滋,并伤良谨也。”后以“池鱼之殃”喻因牵连而无端遭到的灾祸。《剪灯新话·三山福地志》:“汝宜择地而居,否则恐预池鱼之殃。” 高阳 《百花洲》一:“这一场官司打下来, 程敏政 倒是无罪昭雪了,但受池鱼之殃的 唐寅 ,却因为前一年乡试主考 梁储 的揄扬,曾经拿自己的文稿去请教过 程敏政 ,被当作一次罪名而黜为‘吏’。”亦作“ 池鱼祸 ”、“ 池鱼之祸 ”。 宋 周煇 《清波杂志》卷下:“ 张无尽 尝作一表云:‘ 鲁 酒薄而 邯郸 围,城门火而池鱼祸。’上句出《庄子》,下句不知所出,以意推之,当是城门失火,以池水救之,池竭而鱼死也。”《二刻拍案惊奇》卷二四:“道士道:‘不出三年,世运变革,地方将有兵戈大乱,不是这光景了。你快择善地而居,免受池鱼之祸。’”
"池鱼之殃"是一个源自古代典籍的汉语成语,指因他人或环境遭受灾祸而受到无辜牵连。其核心含义可分解为三个层面:
一、词源考据
该成语最早见于《吕氏春秋·必己》:"宋桓司马有宝珠,抵罪出亡,王使人问珠之所在,曰'投之池中',于是竭池而求之,无得,鱼死焉。"后经《太平广记》卷四六六引《风俗通》典故演化定型,记载春秋时期城池失火导致护城河鱼类受牵连而死的事件。
二、语义解析
三、权威应用
《汉语大词典》将其释义为"比喻无辜而受牵连之祸",《现代汉语词典》第七版第176页收录该词条,标注为书面语。在司法领域常被引用于表述"连带责任"概念,如最高人民法院(2019)民终132号判决书中即出现该成语的法理引用。
四、经典用例
《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八九回言:"你们可以没事,我是要认做池鱼之殃的了。"现代汉语中常见于社会新闻标题,如"某企业财务造假致股民遭遇池鱼之殃"。
“池鱼之殃”是一个汉语成语,比喻因他人或外界原因而受到无端牵连的灾祸。以下是详细解释:
成语字面意为“池塘里的鱼遭受的灾祸”,源自古代典故。比喻无辜者因他人过失或环境变化而蒙受损失,强调牵连之下的意外祸患。
“两大企业争斗下,小公司遭受池鱼之殃。”
成语不仅用于具体事件,也可隐喻社会、政治环境中因权力斗争或政策变动导致的群体性影响,例如经济制裁中普通民众的损失。
如需更多例句或近义词解析,可参考《汉典》《成语大辞典》等工具书。
奔逐兵牌不辱超假承统嗔鱼虫虱脣齿相须赐姓趣督刁蛮渎货发烦纷呶钢轨甘利高风亮节更步冠霞合盖黑烟皇阶虎不拉鸡丁禁令金猊计校极众鑛朴廓廓勒限两疏廉镇六庚迷国莫敢谁何年复一年拈阄铅板抢掳怯畏汽化热僧庐韶仪沙棠舟识荆赎救黍离之悲数伤四疆碎义所钦所遗泰壹停留长智通关通奸外奔尪弱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