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犹缴纳。 宋 欧阳修 《乞减乐平县课额札子》:“客旅不来,酒税课利,无由趁办。” 宋 叶适 《上宁宗皇帝札子三》:“今经总制、月桩、青草、折估等钱,虽稍已减损,犹患太重,趁办甚难。”《宋史·食货志下五》:“上供常赋,无从趁办。”
“趁办”是汉语中一个复合动词,由“趁”和“办”两个语素构成。根据《汉语大词典》,“趁”本义为“追逐、赶赴”,后引申为“利用(时机、条件)”,例如“趁热打铁”;“办”指“处理、料理事务”,如“承办案件”(来源:《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组合后,“趁办”可理解为“抓住时机及时处理事务”,常见于方言或特定语境中,如“趁办年货”“趁办公务”等用法。
该词在古文献中可见踪迹,《警世通言》中“趁办衣装”即指及时置办衣物(来源:《中国古代小说俗语大词典》)。现代汉语中更常用“承办”“筹办”等词替代,但“趁办”仍保留着强调时效性的语用特征,体现对事务处理的主动性和机敏性。
“趁办”是一个古代汉语词汇,主要含义为缴纳赋税或完成官府指派的财务任务。以下为详细解释:
核心含义
指在宋代官方语境中,按时缴纳赋税或完成钱粮征收。例如《宋史·食货志》提到“上供常赋,无从趁办”,即地方官府难以完成朝廷规定的赋税缴纳任务。
词源与用法
部分现代词典(如)将其解释为“抓住机会办理事情”,但这一含义缺乏古籍支持,可能是对“趁”字现代用法的引申误读。建议以“缴纳赋税”为权威释义,其他解释需结合上下文谨慎使用。
如需进一步考证,可查阅《宋史》《欧阳修文集》等原始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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