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已入籍或所规定的土地数目之外另占有的田地,是不纳租赋的隐匿田。《新唐书·食货志一》:“ 开元 八年,监察御史 宇文融 献策:括籍外羡田,逃户自占者给復五年。” 宋 罗大经 《鹤林玉露》卷七:“良农一夫以五十亩为正田,以其餘为羡田。”
“羡田”是中国古代土地制度中的一个术语,具体解释如下:
羡田指在已登记入籍或官方规定土地数量之外,私自占有的隐匿田地。这类土地不纳入国家征税范围,属于逃避租赋的“黑田”。
注:该词在现代汉语中已无实际使用价值,主要用于历史研究领域。如需更详细史料,可查阅《新唐书》《宋史》等文献原文。
羡田是一个汉字词,由两个部首组成:⺮(竹)和 田。羡田的总笔画数为9。
羡田的来源可以追溯到古时候,是由古人创造出来的。古时候的汉字写法可能有所变化,但羡田的基本形状一直保持不变。
在繁体字中,羡田的写法保持不变。它仍然是由竹和田这两个部首组成。
例句:
1. 他常常羡慕别人的田地,希望自己也能有一块属于自己的羡田。
2. 她在家里种了一片羡田,每天都很享受农田的宁静和美丽。
组词:
羡慕、羡慕嫉妒恨、田地、农田
近义词:
羡慕、嫉妒
反义词:
不羡、不羡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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