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與人姓名字音相近的字。《禮記·曲禮上》:“禮不諱嫌名。” 鄭玄 注:“嫌名,謂音聲相近,若禹與雨,丘與區也。”古禮臣子避君父名諱時,不諱聲音相近的字。後世諱法加嚴,諱同字亦諱嫌名。如 漢宣帝 名 詢 ,改 荀卿 為 孫卿 ; 隋文帝 以父名 忠 ,凡官名有中字者,悉改為内; 唐 李賀 父名 晉肅 ,當時士大夫認為晉、進音同, 李賀 不該舉進士。
"嫌名"是漢語避諱制度中的專業術語,專指與人名讀音相近而需要回避的字詞。該概念源于古代禮法制度,最早見于《禮記·曲禮》"禮不諱嫌名"的記載,指除本字外,對音同或音近字亦需避諱的特殊現象。
從語言學研究角度,嫌名避諱包含兩種類型:一是完全同音字,如唐代為避太宗李世民諱,"世"改為"代","民"改為"人";二是聲韻相近字,如宋代為避仁宗趙祯嫌名,"蒸"字需缺筆改寫。這種語言現象在《史諱舉例》等專著中有系統論述,反映了古代社會"為尊者諱"的倫理觀念。
曆史演變方面,秦漢時期僅避正諱,漢末始見嫌名之例。至六朝時期,嫌名避諱逐漸制度化,《南史》記載王儉"不諱嫌名"引發争議的案例,顯示當時社會對音近避諱的重視。唐代科舉考試明确将嫌名納入避諱範圍,《唐律疏議》規定觸犯嫌名者處以刑罰,這一制度延續至清代。
現代漢語研究中,嫌名現象被視作語言接觸的特殊案例。據《漢語避諱研究》統計,曆代文獻中可考的嫌名避諱超過2000例,涉及聲韻學、文字學等多個領域。該術語現多用于曆史文獻學、古文字學等專業領域,成為解讀古代文獻的重要參照坐标。
“嫌名”是一個源自古代禮制的術語,在不同語境下有兩種主要解釋:
基本含義:指與人名音近但字形不同的字。古代禮法規定,臣子避諱君主或尊長名字時,不需避諱這些音近字。例如《禮記·曲禮上》提到“禮不諱嫌名”,鄭玄注釋:“若禹與雨,丘與區也。”
曆史演變:
部分現代詞典将其解釋為成語,指因名字或稱謂産生偏見或厭惡的心理。例如某人因名字的音韻、字義與負面事物關聯而遭排斥。但這一用法在古代文獻中未見明确記載,可能是對字面義的引申解讀。
“嫌名”在古代文獻中主要指避諱範疇,屬于禮制術語;而現代語境下的“因名生嫌”更多是望文生義的通俗化理解。如需深入研究,建議參考《禮記》及曆代避諱研究專著(如陳垣《史諱舉例》)以獲取更權威的古代用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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