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史记·郦生陆贾列传》载: 孝惠帝 时, 吕太后 用事,欲王诸 吕 , 陆生 自度不能争之,乃病免家居。出所使 越 得橐中装卖千金,分其子,子二百金,令为生产。后因以“陆贾分金”谓休官后平分家产与子孙以为生计。 唐 骆宾王 《帝京篇》:“ 陆贾 分金将燕喜, 陈遵 投辖正留宾。” 元 戴表元 《质野堂记》:“舟车薪米,佣赁杂费之餘,尚留三千緍,以为 陆贾 分金则不给,以为 萧何 买田则难多。”
陆贾分金是源自西汉时期的历史典故,指代公平分配财产或共享资源的处世智慧,后引申为家庭成员间和谐共处、奉养父母的典范。以下从语源、本义及文化内涵三方面解析:
典出《史记·郦生陆贾列传》:西汉开国功臣陆贾晚年辞官后,将出使南越所得赏赐的千金均分给五子,并约定轮流奉养自己。
原文记载:
“(陆贾)谓其子曰:‘与汝约:过汝,汝给吾人马酒食极欲,十日而更。所死家,得宝剑车骑侍从者。’”
陆贾要求儿子们轮流提供优渥奉养,去世后由侍奉者继承剩余财物,体现其分配智慧与孝道伦理的结合。
字面含义
“分金” 指平分钱财(“金”泛指财物),核心在于公平分配 与责任共担。
《汉语大词典》 释义:“陆贾分金”喻指财物均分或共享资源(上海辞书出版社,1994年版)。
深层引申
史学评价
班固在《汉书》中沿袭此记载,强化其作为“治家范式” 的权威性(中华书局点校本)。
现代学者王立群指出:“陆贾分金的核心是以经济手段维系家族秩序,展现汉代士人的家族治理智慧。”(《百家讲坛》系列讲座)。
文学化用
唐代骆宾王《帝京篇》借“陆贾分金”典故,讽喻权贵贪吝:“陆贾分金将燕喜,陈遵投辖正留宾。”体现其对公平分配精神的推崇。
该典故被广泛用于描述资源合理配置(如企业管理)、养老责任分担(社会保障研究)及家族信托制度(法学领域),其伦理价值跨越时代。如清华大学历史系教授张国刚在《<资治通鉴>与家国兴衰》中强调:“陆贾方案的本质是契约精神与血缘伦理的结合,对当代家族治理仍有镜鉴意义。”
典源参考文献:
“陆贾分金”是一个历史典故,源自《史记·郦生陆贾列传》,其核心含义与辞官归乡、为子孙安排生计相关。以下是详细解释:
汉惠帝时期,吕太后掌权欲封吕氏家族为王,陆贾(西汉政治家、文学家)因无法劝阻,便称病辞官回乡。他将出使南越时所得的宝物变卖为千金,平分给五个儿子(每人二百金),并嘱咐他们以此为本钱从事生产。
唐代骆宾王在《帝京篇》中以“陆贾分金将宴喜”形容富贵归乡的从容;元代戴表元则用此典对比自身经济状况,凸显其象征意义。
部分非权威资料(如)误将“陆贾”解释为“富商”,实为史实错误。陆贾的身份是汉朝使臣与政治家,非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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