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亲丧满十三月祭祀时所供之肉。《礼记·檀弓上》:“ 颜渊 之丧,馈祥肉。 孔子 出受之,入弹琴而后食之。”《仪礼·士虞礼》“朞而小祥” 汉 郑玄 注:“《檀引》曰:‘归祥肉。’” 贾公彦 疏:“引之者证小祥,是祭故有肉也。”参见“ 祥祭 ”。
祥肉是汉语中的古语词,其核心含义指古代祭祀时使用的熟肉,后引申为象征吉凶征兆的祭肉。以下从词义、文献用例及文化背景三方面解析:
《汉语大词典》明确记载:“祥肉,古代祭祀用的熟肉。”
“祥”从“示”(祭祀)、“羊”(牺牲),本义与祭祀相关;“肉”指祭品中的牲肉。
《周礼·天官·膳夫》载:“凡祭祀,共其荐羞之豆实。”郑玄注:“荐羞,谓祭祀时所进之牲肉。” 此处的“荐羞”即包含经烹煮的祥肉。
古代占卜中,祥肉的状态(如色泽、形态)被视作神意的体现:
若祭祀后肉品鲜润完整,视为“祥”,代表神灵悦纳(《礼记·祭统》:“牲体完具,谓之吉祥”)。
若肉品腐坏或残缺,则称“不祥”,预示灾异(《左传·僖公五年》杜预注:“祥,吉凶之先见者”)。
祥肉的文化意义植根于周代祭祀制度:
祭祀按等级使用“太牢”(牛、羊、豕)或“少牢”(羊、豕),经烹煮后称“祥肉”,是沟通人神的重要媒介。
段玉裁《说文解字注》释“祥”:“凡统言则灾亦谓之祥”,印证其吉凶双重含义。
参考文献来源:
“祥肉”是古代丧葬礼仪中的特定祭祀用品,具体解释如下:
基本定义
指亲人去世满十三个月时,在祭祀仪式中供奉的肉食。这一概念源自《礼记·檀弓上》和《仪礼·士虞礼》的记载。
礼仪背景
属于“祥祭”(即小祥祭)的一部分,是古代丧礼的重要环节。父母去世后第十三个月举行小祥祭,通过供奉祥肉表达对逝者的追思,并标志丧期进入新阶段。
文献例证
《礼记·檀弓上》记载,孔子在弟子颜渊的丧礼中,曾接受他人馈赠的祥肉,并在弹琴后才食用,体现了礼仪的庄重性。
字义解析
扩展说明:祥祭后还有“大祥祭”(二十五个月),不同阶段祭祀方式有别,祥肉仅用于小祥祭。这一习俗反映了古代“慎终追远”的伦理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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