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怪异现象。 唐 陈鸿 《东城老父传》:“今北胡与京师杂处,娶妻生子。 长安 中少年,有胡心矣。吾子视首饰鞾服之制,不与向同,得非物妖乎?”
(2).妖物。 唐 元稹 《有鸟二十章》诗之十:“主人烦惑罢擒取,许占神林为物妖。”
"物妖"是一个具有特定文化内涵的古汉语词汇,其核心含义指器物、服饰等物品显现出反常、妖异的现象,古人常视其为灾异或社会变乱的征兆。这一概念与中国古代"天人感应"思想密切相关,强调物质异象与人事吉凶的关联性。以下是详细解析:
器物妖异
指日常用具、服饰等出现不合常理的形态或变化,被视为不祥之兆。例如《汉书·五行志》将奇装异服称为"服妖",归为"物妖"一类,认为其预示社会失序。
来源:《汉语大词典》(上海辞书出版社)"物妖"词条;《中国神秘文化辞典》"物异"类释义。
灾异象征
古代史书常将异常自然物(如石言、剑鸣)或人工器物异变(如宫灯自燃、铜像流泪)记录为"物妖",附会为天谴或政权更迭的预兆。
来源:《二十四史》灾异志相关记载;《中国古代神秘文化》(李约瑟著)第四章。
"天人感应"理论
董仲舒在《春秋繁露》中提出"灾异谴告"说,认为物象反常是上天对君主失德的警示,此思想成为"物妖"概念的理论基础。
来源:《春秋繁露·必仁且智》;《中国思想通史》(侯外庐主编)第二卷。
五行志传统
自《汉书》始,历代正史设《五行志》系统归类"物妖"现象,如《新唐书·五行志》载"韦后妹以豹头为衣饰,识者谓'服妖'"。
来源:《二十五史补编》五行志汇考;《中国灾异史》(邓拓著)第三章。
在当代研究中,"物妖"被重新诠释为物质文化中的越界现象,反映社会转型期的文化焦虑。例如明代奢侈服饰、海外奇器曾被称为"物妖",实为商品经济冲击传统礼制的表现。
来源:《物妖志:中国古代物质文化中的异象》(扬之水,三联书店);《晚明物质文化与社会风习》(巫仁恕著)。
“物妖”是一个古代汉语词汇,主要包含以下两层含义:
怪异现象
指反常或难以解释的自然或社会现象。例如唐代陈鸿在《东城老父传》中,通过胡汉文化交融导致服饰变化的现象,提出“得非物妖乎”的疑问,暗指这种变化可能被视为异象。
妖物
指具有超自然属性的物体或生物。如唐代元稹在《有鸟二十章》中描述神林被妖物占据的场景,用“物妖”代指这类神秘存在。
该词多见于古籍,现代汉语中已罕用,研究时需结合具体文献背景分析。
被兵变褊扁扁采旒草蔬耻居王后赤烈驰龄齿少心锐川冈蹈虎厄尔尼诺现象二魏恶实法器公们俩公众蜾扁沆泽汉津毫无二致火宋鹄竢加膝荆条劲锐计廷僦载军邮会计师浪然沦落懑烦民烦民快谋始乃老浓绮欧梅葩髿飘茵随混轻爂茹薇入值沙船沙府沙井申叔神荼郁垒水磨工夫燧铜镜陶育铁力木徒囚途遥日暮万变不离其宗完帐危旌嵬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