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山林、川泽、丘陵、水边平地、低洼地等五种土地。《孔子家语·相鲁》:“乃别五土之性,而物各得其所生之宜。” 王肃 注:“五土,一曰山林,二曰川泽,三曰丘陵,四曰坟衍,五曰原隰。” 宋 王禹偁 《籍田赋》:“兴五土之利,固必躬而必亲;同 三代 之风,復不矜而不伐。” 章炳麟 《驳中国用万国新语说》:“视五土之宜,以分其刚柔侈敛。”
(2).指青、赤、白、黑、黄五色土。古代帝王铺填社坛分封诸侯仪式所用之土。 唐 王维 《大唐大安国寺故大德净觉禅师碑铭》:“詰朝而五土开国,信宿而駟马朝天。” 赵殿成 注:“ 蔡邕 《独断》:天子大社,以五色土为坛。皇子封为王者,受天子之社土,以所封之方色,东方受青,南方受赤,他如其方色,苴以白茅,授之各以其所封之色,归国以立社,故谓之受茅土。”
"五土"是汉语中一个具有多重内涵的古代地理概念,主要包含以下两种释义体系:
一、土地分类学说 指古代根据地形差异划分的五类土地,源自《周礼》体系。东汉郑玄注《周礼·地官》时提出:"五土,一曰山林,二曰川泽,三曰丘陵,四曰坟衍,五曰原隰"(来源:《周礼注疏》)。其中"坟衍"指水边平地,"原隰"为广平低湿之地,这种分类法体现了早期农耕文明对土地功能的认知(来源: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
二、五行衍生概念 在阴阳五行学说框架下,"五土"指与五行相对应的方位土地体系:
两种释义体系在后世文献中常交叉运用,如唐代孔颖达《礼记正义》将五行方位说与传统地理分类结合注释土地祭祀制度(来源:上海古籍出版社《十三经注疏》)。现代汉语中该词多用于古典文献研究及风水学说领域。
“五土”是一个汉语词汇,具有以下两种核心含义及文化背景:
指中国古代对土地的五种自然分类,具体包括:
指青、赤、白、黑、黄五种颜色的土壤,用于古代帝王分封诸侯的仪式:
现代语境中,“五土”可比喻事物的多样性或综合多个方面,例如描述资源、人群的全面性。
如需进一步了解文献原文或分封仪式的细节,可参考《孔子家语》《独断》等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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