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旧唐书·经籍志》乙部正史类有《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晋书》、《宋书》、《南齐书》、《梁书》、《陈书》、《后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共十三史。 宋 人加《南史》、《北史》、《新唐书》、《新五代史》,遂有“十七史”之称。参阅《宋史·艺文志二》、 清 王鸣盛 《十七史商榷》卷九九。
"十七史"是中国古代正史文献的合称概念,指自宋代以前形成的十七部纪传体史书体系。其核心构成包含从司马迁《史记》至欧阳修《新五代史》的历代官修正史,具体包括:
一、基础定义 作为传统史学文献的集成概念,十七史形成于北宋时期,由《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等四史基础,经魏晋至五代史籍的累积编纂,最终定型为十七部正史合集。这套丛书系统记载了从黄帝传说时代至后周显德七年(960年)的完整历史脉络。
二、具体构成
三、学术价值 这套史籍体系经《四库全书总目》确认其"正史"地位,其编纂体例为后世确立了纪传体范式。清代王鸣盛在《十七史商榷》中强调:"正史体尊,义与经配",突显其作为历史研究基础文献的地位。中华书局点校本二十四史工程中,仍将十七史作为核心校勘对象。
四、文献流变 该概念在明代扩展为"二十一史",清代乾隆年间最终形成"二十四史"体系。但作为中国史学发展的里程碑,十七史始终保持着基础文献群的核心地位,钱大昕《廿二史考异》等清代考据学著作均以此为研究起点。
“十七史”是中国古代正史文献的集合概念,特指到宋代为止形成的十七部官修史书。以下是详细解释:
十七史是宋代学者对前代正史的统称,包含从《史记》到《新五代史》的17部史书。这些史书由朝廷主持编纂,记录历代王朝的政治、制度、人物等核心历史内容。
十七史分为两个阶段:
唐代十三史
包括《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晋书》《宋书》《南齐书》《梁书》《陈书》《魏书》(后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
宋代新增四史
宋人将《南史》《北史》《新唐书》《新五代史》加入,形成十七史。
十七史是研究先秦至五代历史的核心文献,宋代文天祥曾以“一部十七史,从何说起”表达历史的厚重。清代学者王鸣盛还著有《十七史商榷》,专门考订这些史书。
如需完整列表或进一步扩展(如“二十一史”),可参考权威历史文献。
碑堂变火波峻参图唱先持满戒盈冲想初露锋芒辞免大商凳子叮当响都厅对流度拟烦恼海发音飞檐走壁风潦抚临干饭藁秸高庙闺怨后屏华的璜渚隳凌火前互市牙郎降戾艰噎敬异炯燿开心见肠僆子灵户倮身緑尘买法漫浸嗯哪凝简凝露騘蟠薄迁善黜恶青锁秦越人栖所设许瘦状庶或肆扰睢呿燤焥天行时气问卷调查文檄文狱嚣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