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旧唐书·经籍志》乙部正史类有《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晋书》、《宋书》、《南齐书》、《梁书》、《陈书》、《后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共十三史。 宋 人加《南史》、《北史》、《新唐书》、《新五代史》,遂有“十七史”之称。参阅《宋史·艺文志二》、 清 王鸣盛 《十七史商榷》卷九九。
“十七史”是中国古代正史文献的集合概念,特指到宋代为止形成的十七部官修史书。以下是详细解释:
十七史是宋代学者对前代正史的统称,包含从《史记》到《新五代史》的17部史书。这些史书由朝廷主持编纂,记录历代王朝的政治、制度、人物等核心历史内容。
十七史分为两个阶段:
唐代十三史
包括《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晋书》《宋书》《南齐书》《梁书》《陈书》《魏书》(后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
宋代新增四史
宋人将《南史》《北史》《新唐书》《新五代史》加入,形成十七史。
十七史是研究先秦至五代历史的核心文献,宋代文天祥曾以“一部十七史,从何说起”表达历史的厚重。清代学者王鸣盛还著有《十七史商榷》,专门考订这些史书。
如需完整列表或进一步扩展(如“二十一史”),可参考权威历史文献。
《十七史》是指中国历史上编纂完成的17部正史,它们是汉代的《史记》、三国时期的《三国志》、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晋书》《宋书》《梁书》《陈书》、隋唐时期的《北史》《南史》、五代十国时期的《旧五代史》《新五代史》、宋代的《宋史》、辽金时期的《辽史》《金史》、元代的《元史》,明代的《明史》,清代的《清史稿》。《十七史》被誉为中国历史的宝库,对于研究中国古代历史具有重要的价值。
《十七史》的拆分部首是“言”,它属于六笔字。
《十七史》来源于中国古代历史文献的整理和编纂。这些史书大部分由当朝历史官员所撰写,记录了各个时期的政治、社会、军事、文化等方方面面的内容,是中国历史的重要资料。
《十七史》的繁体书写形式为「十七史」。
古时候汉字的写法与现代有所不同,特别是在结构和笔画上。例如,《十七史》中的字在古代写法中可能有些变化,例如「史」字的「又」部写作「ヨ」,「至」部写作「之」等。
他从《十七史》中找到了很多有关古代中国历史的重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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