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 宋 中书省下分管行政事务的五个部门。《新唐书·百官志一》:“改政事堂,号‘中书门下’,列五房於其后:一曰吏房,二曰枢机房,三曰兵房,四曰户房,五曰刑礼房。”《宋史·职官志一》:“中书人吏分掌五房:曰孔目房、吏房、户房、兵礼房、刑房。”
"五房"是汉语中具有多重含义的历史词汇,主要包含以下两种解释:
一、唐代官制概念 指唐玄宗时期中书省下设的五个办事机构,分别为吏房、枢机房、兵房、户房、刑礼房,分管不同政务。该制度见于《新唐书·百官志》,是唐代中央集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五房长官由中书舍人担任,负责起草诏令、审议奏章,直接影响国家决策。
二、宗族结构术语 在传统宗法体系中,"五房"指同宗族内按血缘分支形成的五个支系,常见于族谱记载。例如《陈氏宗谱》中记载"自高祖以下分五房,各立堂号",体现古代家族人口繁衍后的组织结构。这种划分方式与"九族""五服"等概念共同构成中国古代亲属制度的基础。
两种含义均体现中国古代社会制度特色,前者反映官僚体系分工,后者展现宗法文化脉络。具体释义需结合语境分析,历史文献中多指官制,地方志及族谱文献则侧重宗族意义。
“五房”一词主要有以下两类解释:
指唐宋中书省下设的五个分管行政事务的部门:
这类用法多用于描述古代官僚体系中的分工,常见于历史文献,如《新唐书·百官志》和《宋史·职官志》。
指广东揭阳的客家廖姓村落“五房村”,位于揭东区新亨镇,属潮汕地区与揭阳交界处。
扩展说明:部分资料中提到“五房”被引申为形容职务繁重的成语,但此用法在现代语境中较少见,需结合具体文献判断。如需查询完整史料或村落详情,可参考《新唐书》《宋史》或地方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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