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文书记事。《汉书·司马迁传》:“僕之先人非有剖符丹书之功,文史星历近乎卜祝之间,固主上所戏弄,倡优畜之,流俗之所轻也。”《汉书·东方朔传》:“年十三学书,三冬文史足用。”
(2).指文学、史学的著作或知识。 南朝 梁 刘勰 《文心雕龙·时序》:“其文史则有 袁 殷 之曹, 孙 干 之辈。”《北史·山伟传》:“ 伟 涉猎文史, 孝明 初, 元匡 为御史中尉,以 伟 兼侍御史。” 唐 杜甫 《送李校书二十六韵》:“十五富文史,十八足宾客。” 清 孙枝蔚 《送王金铉归里》诗:“ 晋 世擅风流, 汉 贤足文史。”
(3).指诗话、文评之类的书。《新唐书·艺文志四》“丁部集录总集类”有“文史类”一目。凡所以讥评文人之得失者,如《文心雕龙》、《诗品》等,均列入该类。
“文史”是一个汉语复合词,由“文”与“史”两个语素构成。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第七版,“文”指文字、文章或文化,“史”指历史或史书,二者组合后形成两层含义:
现代用法中,“文史”常作为学科交叉概念,例如教育部学科分类将“中国语言文学”与“历史学”归为“文史类”基础学科,涵盖文献研究、文化遗产等领域。此外,社会应用中“文史资料”特指政协系统编纂的地方历史文献,兼具学术性与纪实性。
该词的文化内涵在《中国大百科全书》中被进一步阐释,认为其承载了中华文明“以文载史,以史鉴文”的学术传统。
“文史”一词在汉语中有多重含义,具体解释如下:
文书记事
指古代对文字记录、档案管理的工作,常见于历史文献记载。例如《汉书·司马迁传》提到“文史星历近乎卜祝之间”,说明文史在古代与占卜、祭祀等职能并列。
文学与史学的综合
泛指文学和史学的著作或相关知识。如《北史·山伟传》记载“伟涉猎文史”,强调对文学、历史领域的广泛涉猎。
诗话与文评类书籍
唐代《新唐书·艺文志》将《文心雕龙》《诗品》等文学评论著作归为“文史类”,体现其作为独立学术分类的地位。
文化与历史的交叉学科
现代语境中,文史可指研究人类文化历史的综合性学科,强调文化传统与历史发展的关联性。
在高考或教育分类中,“文史”常指文科类科目组合,包含语文、历史、地理等学科,考察人文素养与综合分析能力。例如杜甫诗句“十五富文史”即体现文史素养的积累价值。
“文史”从古代文书职能发展为涵盖文学、史学、文化研究的综合概念,兼具学术分类与现实教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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