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京城四面各有三座城门,总计有十二门。《周礼·考工记·匠人》“旁三门” 汉 郑玄 注:“天子十二门通十二子。” 贾公彦 疏:“子丑寅卯等十二辰为子,故王城面各三门,以通十二子也。”《后汉书·百官志四》:“ 雒阳 城十二门。”《三辅黄图·都城十二门》:“《三辅决录》曰:‘ 长安 城,面三门,四面十二门,皆通达九逵,以相经纬,衢路平正,可并列车轨。’” 唐 李贺 《李凭箜篌引》:“十二门前融冷光,二十三丝动紫皇。”此指 长安 。
“十二门”一词主要有以下两层含义,需结合历史文献和语义演变进行解析:
基本定义
指古代都城四面各设三座城门,共计十二门的建筑规制。这一制度源自《周礼·考工记》中“旁三门”的记载,汉儒郑玄注解为“天子十二门通十二子”,即以十二地支(子、丑、寅等)对应十二城门,体现天人合一思想。
历史实例
作为成语时,“十二门”泛指多种技能或门路,源于古代武士需掌握的十二种武艺,包括射箭、马术、剑术等。此用法属语义扩展,强调技艺的多样性,但现代使用频率较低。
十二门的设计融合了天文历法(十二辰)与城市规划,体现了古代“象天法地”的都城建设理念。唐代李贺《李凭箜篌引》中“十二门前融冷光”即化用此制,借城门之广喻乐声之壮阔。
注:以上解析综合了都城建制的主流解释及引申义,未采用低权威性来源。若需具体城门名称或文献原文,可进一步查阅《三辅黄图》《后汉书》等典籍。
《十二门》是指古代刑法中的十二种死刑方式。这些死刑方式被称为“门”,表示各自是一种独特的死刑。
《十二门》可以拆分为“十”、“二”和“门”三个部分。其中,“十”的部首是“十”字旁,笔画为两画;“二”的部首是“二”字旁,笔画为两画;而“门”的部首是“门”字旁,笔画为三画。
《十二门》一词的来源可以追溯到中国古代法律制度中的死刑惩罚。在古代,法律对犯罪者的处罚相当严厉,其中包括各种死刑方式。这些死刑方式统称为“十二门”。在繁体字中,“十二门”通常以「十二門」表示。
在古代,汉字的写法和现代有所区别。对于《十二门》一词,古时候的写法可能稍有不同。不过,在没有得到特别的文献记载的情况下,我们无法准确知道古时候汉字写法的具体变化。
1. 据历史记载,古代的《十二门》是相当残忍的刑罚方式。
2. 他因为犯下严重罪行,被判以《十二门》中的一种死刑。
1. 十门:指古代刑法中的十种死刑方式。
2. 死刑:指法律对犯罪者施以死亡处罚的刑罚。
3. 刑罚:指法律对犯罪者进行的惩罚。
近义词:死刑、死罪、杀戮
反义词:赦免、宽恕、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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