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谓稍加惩罚,使接受教训,不至犯大错误。语出《易·繫辞下》:“小人不耻不仁,不畏不义,不见利不劝,不威不惩;小惩而大诫,此小人之福也。”《魏书·桓玄传》:“犹冀 玄 当洗濯胸腑,小惩大诫,而狼心弗革,悖慢愈甚。”
(2).小的或大的惩诫。 清 黄安涛 《打怨家》诗:“亦有调停两和懌,反覆无常旋搆隙。小惩大诫终何益。”
小惩大诫是汉语中具有警示意义的成语,指通过轻微的惩罚达到使人深刻反省、避免重犯的效果。该词最早可追溯至《周易·系辞下》"小人不耻不仁,不畏不义,不见利不劝,不威不惩;小惩而大诫,此小人之福也",《汉语成语大词典》将其定义为"在小的过失上给予惩戒,使其接受教训而不致犯大错"。
从构词法分析,"惩"字本义为处罚,《说文解字》释作"惩,乿也","诫"则含警戒、劝告之意,二字通过"小""大"的对比构成递进关系。这一结构体现了中国传统"防微杜渐"的处世哲学,《十三经注疏》在解读《周易》时强调"惩者创其始,诫者防其终"的教化逻辑。
现代语境中该成语常用于司法教育领域,《法学大辞典》将其列为特殊预防手段,如交通违法累计记分制度即典型应用。在企业管理中,哈佛商学院案例研究显示,85%的跨国集团将"渐进式惩戒"写入员工守则,通过口头警告、绩效扣减等措施实现行为矫正。
典型用例见于《清史稿·世宗本纪》:"州县徵收钱粮,有挂欠者,小惩大诫,令知所畏惧。"当代官方媒体如《人民日报》在反腐倡廉报道中亦常引用此语,强调"抓早抓小"的监督机制。
“小惩大诫”是一个源自《周易》的成语,读音为xiǎo chéng dà jiè,意为通过小的惩罚达到警示作用,使人吸取教训、避免犯更严重的错误。以下是详细解释:
通过综合典籍释义与实例可见,“小惩大诫”既是一种惩戒策略,更蕴含引导向善的智慧,强调预防与教育并重。
昂藏祊田便风鞞鞛壁虱岔出重床叠屋触目儆心漎漎斗场镀铬钢笃义飞机锋旗公海广柳车庋县鸿记画省花嘴虎爪书剪伐骄暗皦絜窘绌柯笛揆文奋武唠叨刘墉胪举论高寡合蛮圻冥伯攀条皮板毛皮婚破冰青灯请赇气纬弃嫌群氓趋俗染夏壬遁删易事类鼠尾草泰然自若胎死腹中贪小失大头足异处望秩温馨稳约香绵宪节消闲隙壁溪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