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身丁钱。以米折合,故称。 宋 庄季裕 《鸡肋编》卷下:“於是詔天下皆立义仓。惟 广南 以纳身丁米故,独不输。”参见“ 身丁钱 ”。
身丁米是中国古代赋税制度中的专项税种,特指以成年男子(丁口)为征收对象、以粮食(米)为缴纳形式的实物税。该税制肇始于宋代,主要针对十五至六十岁的男性劳动力征收,其征收标准与户籍登记中的"丁籍"直接挂钩。
据《宋史·食货志》记载,身丁米在南宋时期成为地方财政重要来源,尤其在江南地区广泛施行。不同于田赋按土地面积征收,身丁米具有人头税性质,税额通常为每丁年纳米一石,具体执行中会因地域经济差异有所调整。明代《万历会计录》显示,此税种在元代逐渐被"丁银"替代,但部分地区仍保留实物缴纳形式直至清初。
中国历史研究院网站公布的《中国古代赋税制度演变研究》指出,身丁米制度反映出封建王朝对人口控制的重视,其征收不仅维系着国家财政运转,更深刻影响着基层社会的户籍管理制度。现藏于中国国家图书馆的明代《赋役全书》手抄本中,仍可查阅到部分地区身丁米折算标准的具体记载。
“身丁米”是中国古代的一种赋税形式,具体解释如下:
身丁米是身丁钱的实物折算形式,即政府向成年男子(“身丁”)征收的赋税,原本以货币形式缴纳,后改为用米替代。这种税收属于人口税范畴,针对特定年龄段的男性征收,与土地税等其他税种有所区别。
宋代文献《鸡肋编》(庄季裕著)明确提到身丁米的实施情况,反映了当时赋税制度的灵活性。此外,身丁米作为身丁税的分支,常与“身丁钱”并提,两者区别仅在于缴纳形式(货币或实物)。
身丁米的征收体现了古代赋税制度的多样性,尤其在货币经济不发达时期,实物税更便于操作。但这类税收加重了底层民众负担,宋代以后逐渐被其他税制取代。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地区的税率或政策变迁,可参考《宋史·食货志》等权威史料。
百率把绝拔类超群磅礚徧手钱笔底龙蛇常寂光土谗书陈辞赤热大幻典美都佼短景讹綳丰富感叹句惯使辜人话靶獾脯火旗寄拜解构之言捐局峻敞孔粒旷谧滥伪怜忪灵和柳聆音察理玫阶没溜儿面老鼠淼漭麋舌密植鸟俗平土亲事崎曲日月山戎麾软包鋭意善晓声味石磎是勿太祖条刺条贯部分痛杀杀韦应物弦歌宰详略香树显然瑕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