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公文向上呈报。《隋书·柳彧传》:“时制三品已上,门皆列戟。左僕射 高熲 子 弘德 封 应国公 ,申牒请戟。”《资治通鉴·唐玄宗天宝四载》:“时边将耻败,士卒死者皆不申牒,贯籍不除。”
申牒是古代中国行政文书中具有特定功能的公文类型,指下级机构或官员向上级陈述事项、请求批示的正式文书。该词由"申"(陈述、呈报)和"牒"(官方文书)复合构成,最早见于唐代《唐六典》对官文书的分类记载,《宋代职官志》明确将其定义为"诸司相质问之文书"。
在具体使用中,申牒具有三大核心特征:一是格式规范性,需列明发文机构、事由、呈送对象及日期;二是内容限定性,主要用于钱粮核计、案件审理等政务申报;三是法律效力,经上级签押后即产生行政约束力。明清时期该文书形式逐渐被"呈文""申详"等替代,但在日本平安时代《延喜式》中仍可见其文书制度的遗存。
现代汉语研究中,《敦煌吐鲁番出土文书》收录的多件唐代申牒原件,为研究古代行政运作提供了实证材料。商务印书馆《古代汉语词典》将其释义为"古代官府往来文书的一种",中华书局《辞源》修订本则着重强调其"下级对上级行文"的等级属性。
“申牒”是古代汉语中的复合词,其含义和用法可结合历史文献及字义拆解如下:
指通过正式公文向上级机构呈报请求或汇报事项,强调以书面形式进行官方沟通。例如《隋书》记载高熲之子曾“申牒请戟”,即通过公文申请在府邸门前陈列戟仪。
“申”在古汉语中亦代指地支第九位或上海别称,但“申牒”一词中仅取“陈述、申请”义。该词现代使用较少,多见于历史文献或特定学术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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