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买卖货物时,卖方延期收款。 宋 苏轼 《论积欠六事并乞检会应诏所论四事一处行下状》:“今富户先已残破,中民又有积欠,谁敢赊卖物货?则商贾自然不行。” 范文澜 蔡美彪 等《中国通史》第四编第一章第二节:“赊卖--伴随着商业的繁荣和商业组织的发达, 北宋 市场开始出现信用交易,叫做‘赊’或‘赊卖’。”
赊卖是商业交易中的一种信用交易方式,指卖方在交付货物时允许买方延期支付款项的行为。以下是详细解释:
一、定义与核心特征
赊卖的核心特征是“先交货、后收款”。卖方基于信任或契约关系,允许买方在未即时支付的情况下获得商品或服务,付款期限通常由双方协商确定。这一模式在商业活动中具有促进流通、缓解买方资金压力的作用。
二、历史背景
赊卖在中国古代已有实践,尤其北宋时期伴随商业繁荣逐渐普及。如《中国通史》提到,北宋市场通过“赊卖”发展信用交易,成为当时商业组织发达的重要表现。苏轼的文献记载也印证了赊卖对宋代商业活动的影响。
三、应用场景与案例
四、注意事项
赊卖依赖信用体系,需注意买方还款能力及契约条款的明确性。历史上因过度赊卖导致商户资金链断裂的案例(如苏轼所述富户破产)也提示需谨慎控制风险。
如需更具体的历史文献或法律案例,可参考《中国通史》或现代商业法相关内容。
赊卖是一个汉字词语,由两个字组成。这个词的拆分部首是贝和卖,分别位于左右两边。
赊卖的笔画数目是十五,其中贝部的笔画数是四,卖部的笔画数是十一。
这个词的来源可以追溯到古代。在古代,赊卖是指某人借贷货物,将其卖给他人,并承诺在未来的某个时候付清货款。
赊卖在繁体字中的写法与简体字一样,没有变化。
在古时候,汉字的写法经历了不同的演变。据记载,在古代,赊卖的写法为賒賣,其中的"賒"字使用了额外的部首加以修饰。
以下是一个例句:“他们通过赊卖的方式购买了大量的商品。”
组词:信赊、赊帐、赊购、赊货
近义词:货赊、卖赊
反义词:现金交易、现货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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