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火葬。 北魏 郦道元 《水经注·河水一》:“﹝ 林杨国 ﹞举国事佛,有一道人命过烧葬,烧之数千束樵,故坐火中。”
(2).焚烧送葬物。《魏书·高允传》:“前朝之世,屡发明詔,禁诸婚娶不得作乐,及葬送之日歌謡、鼓舞、杀牲、烧葬,一切禁断。”
烧葬,又称火葬,指用焚烧的方式处理死者遗体的丧葬习俗。其含义可从以下多角度阐释:
根据《汉语大词典》释义,"烧葬"即"火葬",指将尸体焚化的葬法。具体过程包含:
烧葬在中国最早见于《周礼》《墨子》等典籍记载,古代多用于处理疫病死者或边陲民族葬俗。佛教传入后,因"戒火焚尸"的教义影响(《高僧传》),逐渐被部分群体接受。宋代《太平御览》引《后汉书》载:"羌人死则烧其尸",说明其作为少数民族传统葬式存在。
佛教视烧葬为破除"我执"的象征,《大般涅槃经》云:"收舍利于塔庙",强调通过焚身归尘达到解脱。印度教亦主张火葬使灵魂脱离肉体束缚(《摩奴法典》)。而儒家传统曾重土葬"入土为安",形成文化冲突,如《孝经》主张"身体发肤受之父母"。
当代中国推行火葬为主的政策(《殡葬管理条例》),因其具有:
权威参考资料:
“烧葬”是一个汉语词语,具有以下两层核心含义:
火葬
指通过焚烧尸体的方式处理逝者遗体的行为。这一用法最早见于北魏郦道元《水经注·河水注》的记载:“举国事佛,有一道人命过烧葬,烧之数千束樵,故坐火中。”。古代佛教文化中已有火葬习俗,与现代火葬形式类似。
焚烧送葬物
指在葬礼中焚烧与逝者相关的物品(如陪葬品、纸钱等)。例如《北史·高允传》提到:“及葬送之日,歌谣鼓舞,杀牲烧葬,一切禁绝。”,说明焚烧行为曾是某些丧葬仪式的组成部分。
如需进一步了解相关历史文献或文化演变,可参考《水经注》《北史》等原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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