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对有功者赏赐的田。《周礼·地官·载师》:“以官田、牛田、赏田、牧田任远郊之地。” 郑玄 注引 郑司农 曰:“赏田者,赏赐之田。”《左传·成公七年》:“ 楚 围 宋 之役,师还, 子重 请取於 申 吕 以为赏田,王许之。”《战国策·魏策一》:“ 魏 公叔痤 为 魏 将,而与 韩 赵 战 澮 北,禽 乐祚 。 魏王 説,迎郊,以赏田百万禄之。” 鲍彪 注:“闲田以待赏有功者。”
赏田是中国古代土地制度中的特殊类型,指君主或贵族为表彰功绩、奖赏臣属而授予的田地。该词最早见于《周礼·地官·载师》中“赏田”的记载,郑玄注:“赏田者,赏赐之田”,表明其核心功能在于以土地作为激励手段。
从性质上看,赏田属于“官田”范畴,不同于私有的“民田”,受赐者仅享有田地的收益权而非所有权。《礼记·王制》记载“诸侯有功者,取于闲田以禄之”,这里的“闲田”即包含赏田成分,说明其分配源于国家掌控的储备土地。汉代《盐铁论》中“功多者受多,功小者受小”的记述,则印证了赏田与军功爵制密切关联的特点。
在实施层面,赏田制度贯穿多个朝代:西周时期作为“分封制”的补充,春秋战国演变为军功授田,至秦汉形成系统的“名田宅”制度。唐代杜佑《通典·食货志》特别记载了北朝时期“战功勋品之官,各依品赐公田”的具体操作规范。这种土地赏赐既包含经济价值,更具有象征荣誉的社会意义,体现了古代“禄以驭功”的治理智慧。
“赏田”一词在不同语境中有两种解释,需根据上下文区分:
指古代中国对有功者赏赐的田地,常见于周代及战国时期。具体特点包括:
少数词典(如)将其解释为成语,意为“被人赏识、器重”,由“赏”(赞赏)和“田”(代指人才)组合而成。但此用法缺乏广泛文献支持,需谨慎使用。
如需进一步考证,可参考《周礼》郑玄注或《战国策·魏策》相关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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