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he best policy] 见“上策”
上策。《战国策·西周策》:“ 赵 之上计,莫如令 秦 魏 復战。”《南史·王敬则传》:“ 敬 则曰:‘ 檀公 三十六策,走是上计,汝父子唯应急走耳。’”
(1). 战国 、 秦 、 汉 时地方官于年终将境内户口、赋税、盗贼、狱讼等项编造计簿,遣吏逐级上报,奏呈朝廷,借资考绩,谓之上计。《晏子春秋·外篇上二十》:“ 晏子 对曰:‘臣请改道易行而治 东阿 ,三年不治,臣请死之。’ 景公 许。於是明年上计, 景公 迎而贤之。”《淮南子·人间训》:“ 解扁 为 东封 ,上计而入三倍,有司请赏之。”《后汉书·百官志五》:“﹝州郡属官﹞本注曰:皆掌治民,显善劝义,禁姦罚恶,理讼平贼,恤民时务,秋冬集课,上计於所属郡国。” 刘昭 注引 胡广 曰:“秋冬岁尽,各计县户口垦田,钱穀入出,盗贼多少,上其集薄。” 唐 杜甫 《阴雨不得归瀼西甘林》诗:“诸侯旧上计,厥贡倾千林。” 清 吴伟业 《鲁谦庵使君以云间山人陆天乙所画虞山图索歌》:“一官三载今上计,粉本溪山坐卧持。”
(2).上计吏之省称。《后汉书·和帝纪》:“﹝ 永元 十四年﹞是岁,初復郡国上计补郎官。” 刘昭 注:“上计,今计吏也。”《北堂书钞》七九引 北魏 阚駰 《十三州志》:“上计,古之诸侯之奏使也, 汉 因之,号曰计偕。”
“上计”汉语释义及历史流变考
一、行政制度义 “上计”是中国古代地方向中央呈报年度政绩的核心行政制度,始见于战国,成熟于秦汉。据《汉语大词典》解释,“上计”指“地方官年终将境内户口、赋税、狱讼等项编造计簿,遣吏逐级上报,奏呈朝廷”。该制度在《后汉书·百官志》中明确记载“秋冬集课,上计于所属郡国”,成为中央考核地方官吏的重要依据。
二、策略优选义 在语义演化中,“上计”衍生出“最佳策略”的引申义。《现代汉语词典》第七版将“上计”释为“上等的计策”,如“三十六计,走为上计”。此用法可追溯至《史记·黥布列传》载“楚兵至荥阳,成皋,汉坚守而不动,进则不得攻,退则不能解,故曰楚兵不足恃也。使楚胜汉,则诸侯自危惧而相救。夫楚之强,适足以致天下之兵耳。故楚不如汉,其势易见也。今王不与万全之汉而自托于危亡之楚,臣窃为大王惑之”,体现战略层面的优劣抉择。
三、词源学考证 《说文解字注》揭示“计”字本义为“会算也”,段玉裁注“计,筭也。筭当作算。数也”,说明“上计”制度与统计核算的原始关联。汉代“上计簿”实物如尹湾汉墓出土的木牍,印证了该制度在簿籍编制方面的具体实施形态。
“上计”一词主要有以下两层含义,需结合历史语境理解:
“上计”最初指最佳策略或最高明的计谋,常见于古代文献。例如:
“上计”是中国古代地方官员向中央汇报政绩的年终考核制度,核心内容包括:
以上内容综合了古代文献释义与行政制度背景,如需进一步了解细节,可查阅《战国策》《南史》等原始文献或汉代典章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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