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he emperor's autograph edict] 皇帝亲笔写的命令
帝王亲手写的诏书。《东观汉记·东平宪王苍传》:“﹝上﹞手詔赐 苍 曰:‘骨肉天性,诚不以远近为亲疎。’” 唐 李肇 《唐国史补》卷上:“ 天宝 末,有人於 汾 晋 间古墓穴中,得所赐 张果老 敕书、手詔、衣服进之。” 宋 赵昇 《朝野类要·法令》:“手詔,或非常典,或是篤意,及不用四六句者也。” 郭沫若 《屈原》第五幕:“我看 婵娟 可以向你这样提出,便是要你今天晚上便从 南后 那里得到赦免先生和 婵娟 的手诏。”
“手诏”是古代中国帝王亲自书写的诏书,具有特殊权威性和历史意义。以下是详细解释:
核心定义
手诏指皇帝亲笔撰写的命令文书,区别于常规由官员代拟的诏书。其内容多涉及重大决策,如官员任免、赏罚裁定等,直接体现帝王意志。
历史演变
使用场景
多用于特殊场合,例如:
现代延伸
当代语境中,可借喻上级领导亲笔签署的重要指示,但此用法多见于文学或历史题材作品。
注:如需具体历史案例或文献原文,可参考《唐国史补》《朝野类要》等古籍记载。
手诏是指古代皇帝亲手写的诏书。它是帝王向臣下下达重要命令、通知、表彰等的一种形式。手诏在古代被视为极为重要和崇高的表现,因此常常被视为皇帝的亲笔签名,并以其准确、明确和庄重的语言而闻名。
手诏的拆分部首是手(扌),其中“扌”是手的偏旁部首。它由3个笔画构成,分别是一横和两竖。
手诏的字义由两个部分组成。其中,“手”表示手部,指的是帝王亲自动手写下的诏书,“诏”表示诏命,指的是皇帝发出的命令。这两个字合在一起,形成了“手诏”。
手诏的繁体字为“手詔”,其中“詔”为“诏”的繁体字形。在繁体中,“詔”的部首是言(訁),构成“詞”字。手诏在繁体中保留了其原始的意义和形态。
古时候汉字的写法与现代稍有差异。以手诏为例,它的古代写法是“手誚”。古代的“誚”字与现代的“证”字有相同的发音,表示真实、明确的意思。古代的手诏在形态上比现代稍微简化。
他收到了一封由皇帝亲笔写的手诏,表示对他的功绩的赞赏和表彰。
手谕、手书、手札、手捧等。
手谕、手书、手札。
口谕、口书、口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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