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梵s'rman.era;龟兹samir;Buddhist novice] 佛教出家五众之一,指依照戒律出家,已受十戒的七至二十岁男性修行者
原来这门子是葫芦庙里一个小沙弥。——《红楼梦》
梵语音译的略称。初出家的男*********。 晋 法显 《佛国记》:“道人即捨大戒,还作沙弥……自尔相承至今,恆以沙弥为寺主。”《魏书·释老志》:“俗人之信凭道法者,男曰优婆塞,女曰优婆夷。其为沙门者,初修十诫,曰沙弥,而终於二百五十,则具足成大僧。” 唐 李益 《赠宣大师》诗:“一国沙弥独解诗,人人道胜 惠林师 。”《新华文摘》1982年第6期:“出家的男人受十戒的称沙弥,受具足戒的称比丘。”
沙弥是汉语佛教术语,源自古印度梵语“śrāmaṇera”(音译“室罗摩尼罗”),指七岁以上、未受具足戒的男性出家修行者。根据《汉语大词典》释义,沙弥特指“佛教出家五众之一,初受十戒者”。其词源可追溯至东汉《四十二章经》中“沙门”一词的派生,后专指未成年僧人。
在佛教戒律体系中,沙弥需持守《沙弥十戒》,包含不杀生、不偷盗、不淫欲、不妄语、不饮酒、不涂饰香鬘、不歌舞观听、不坐高广大床、不非时食、不蓄金银财宝等基本戒条。据《佛学大辞典》记载,沙弥阶段通常持续至二十岁,经“受具足戒”仪式后方能成为比丘。
该词在古代文献中有明确分类记录,《摩诃僧祇律》将沙弥分为“驱乌沙弥”(7-13岁)、“应法沙弥”(14-19岁)和“名字沙弥”(20岁以上未受具足戒者)三类,此分类法至今仍在汉传佛教寺院沿用。
沙弥是佛教中对特定出家修行者的称谓,具体含义和特征如下:
定义与梵语来源
沙弥(梵语:śrāmaṇera)指已受十戒但未受具足戒的男性出家者,俗称“小和尚”。其梵语原词可能源自龟兹语或于阗语,意译为“勤策男”“息慈”,即通过勤修戒律策励自身,同时止恶行善。
年龄与地位
沙弥的年龄范围为7岁以上、未满20岁。若超过20岁未受具足戒,仍称“名字沙弥”。在佛教僧团中,沙弥地位低于比丘(正式僧人),首位沙弥为佛陀之子罗睺罗。
戒律要求
沙弥需受持十戒,包括不杀生、不偷盗、不淫、不妄语、不饮酒等基本戒条,以及不坐高广大床、不非时食等生活规范。其中第十戒“不持金银”旨在破除对财富的贪执。
分类
根据年龄和能力分为三类:
如需更完整的戒律细节或历史渊源,可参考权威佛教典籍或寺院戒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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