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僧官名。 宋 欧阳修 《六一诗话》:“ 吴 僧 赞寧 ,国初为僧録,颇读儒书,博览强记,亦自能撰述。” 清 王士禛 《池北偶谈·谈艺九·僧作制义》:“ 明 时, 南京 五大寺僧,每季考校於礼部……文义优者选充僧録等官。”
“僧録”一词在汉语中有两层主要含义,需结合历史语境和文献记载进行解释:
指古代管理佛教事务的官职,常见于宋、明、清等朝代:
指僧侣撰写的佛教经典注释、修行心得或历史记载,多见于宗教文献语境:
(注:以上信息综合自多个来源,如需完整史料可查阅《六一诗话》《明史·职官志》等原著。)
《僧録》(sēng lù)是汉语词汇,指的是记载僧人事迹或行事规章的文献。它在佛教寺院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用于记录僧人的修行、教诲、佛事等方面的内容。
《僧録》的拆分部首是“人”,意味着它是与人有关的词汇。它的总共15个笔画,其中“僧”部分有11个笔画,而“録”部分有4个笔画。
《僧録》一词最早可以追溯到南北朝时期,隋唐时期开始成为流行词汇,后来在唐宋时期逐渐得到规范和广泛应用。
《僧録》的繁体字为《僧録》。
古代汉字写法中,《僧録》的“僧”字在骨篆和金文中写作“皀”,在大篆中写作“网”,而“録”字在卜辞中写作“彔”,在金文中写作“録”。
1. 这本《僧録》记录了许多古代著名僧人的事迹。
2. 佛教寺庙的僧録被视为修行的重要参考资料。
- 佛僧:指的是信奉佛教并出家修行的僧人。
- 僧伽:指的是僧人们组成的僧团。
- 牧僧:指的是负责管理僧团的主要僧侣。
- 僧人:指的是信仰佛教并出家修行的男性。与《僧録》的意思相近,但侧重于个体。
- 方丈:指的是佛教寺庙中担任管理职务的高僧。
- 俗人:指的是没有出家修行的普通人,与僧人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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