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僧官名。 宋 歐陽修 《六一詩話》:“ 吳 僧 贊寧 ,國初為僧録,頗讀儒書,博覽強記,亦自能撰述。” 清 王士禛 《池北偶談·談藝九·僧作制義》:“ 明 時, 南京 五大寺僧,每季考校於禮部……文義優者選充僧録等官。”
“僧録”一詞在漢語中有兩層主要含義,需結合曆史語境和文獻記載進行解釋:
指古代管理佛教事務的官職,常見于宋、明、清等朝代:
指僧侶撰寫的佛教經典注釋、修行心得或曆史記載,多見于宗教文獻語境:
(注:以上信息綜合自多個來源,如需完整史料可查閱《六一詩話》《明史·職官志》等原著。)
《僧録》(sēng lù)是漢語詞彙,指的是記載僧人事迹或行事規章的文獻。它在佛教寺院中起着至關重要的作用,用于記錄僧人的修行、教誨、佛事等方面的内容。
《僧録》的拆分部首是“人”,意味着它是與人有關的詞彙。它的總共15個筆畫,其中“僧”部分有11個筆畫,而“録”部分有4個筆畫。
《僧録》一詞最早可以追溯到南北朝時期,隋唐時期開始成為流行詞彙,後來在唐宋時期逐漸得到規範和廣泛應用。
《僧録》的繁體字為《僧録》。
古代漢字寫法中,《僧録》的“僧”字在骨篆和金文中寫作“皀”,在大篆中寫作“網”,而“録”字在蔔辭中寫作“彔”,在金文中寫作“録”。
1. 這本《僧録》記錄了許多古代著名僧人的事迹。
2. 佛教寺廟的僧録被視為修行的重要參考資料。
- 佛僧:指的是信奉佛教并出家修行的僧人。
- 僧伽:指的是僧人們組成的僧團。
- 牧僧:指的是負責管理僧團的主要僧侶。
- 僧人:指的是信仰佛教并出家修行的男性。與《僧録》的意思相近,但側重于個體。
- 方丈:指的是佛教寺廟中擔任管理職務的高僧。
- 俗人:指的是沒有出家修行的普通人,與僧人相對。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