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 代分配给诸王以下使唤的阉人。《唐律疏议·名例·工乐杂户及妇人犯流决杖》:“诸州有阉人,并送官,配内侍省及东宫内坊,名为给吏。诸王以下,为散使。”
“散使”是唐代的一种职官制度,特指被分配给诸王及以下贵族使用的阉人(宦官)。以下是详细解释:
“散使”一词中,“散”意为分配、分散,“使”指驱使、使唤的人员。合指唐代官方将阉人分配到亲王、郡王等贵族府邸中服侍的群体。这些阉人属于官方统一管理,而非贵族私属(,)。
据《唐律疏议·名例》记载,唐代对阉人实行统一调配:
“诸州有阉人,并送官,配内侍省及东宫内坊,名为给吏。诸王以下,为散使。”(,)
说明阉人由各州集中选拔后,大部分被分配到内侍省(中央宦官机构)或东宫,称为“给吏”;而地位较低的则分配给诸王以下的贵族,称为“散使”。
“散使”是唐代官僚体系中针对阉人的一种特殊调配制度,反映了当时对宦官群体的严密管控。如需进一步考证,可查阅《唐律疏议》原文或唐代职官史料。
《散使》这个词可以分为两个部分,即“散”和“使”。其中,“散”意为分散、散开,而“使”则指派遣、命令。因此,《散使》的意思是指派人散开去做某种任务或行动。
《散使》的部首分别是“⺆”和“工”。其中,“⺆”是汉字的常用部首“人”的异体,称为“亻”,表示与人相关的意义;“工”是表示工作、手工的意义。
根据《散使》的部首和笔画,可以发现:“亻”具有“人”的意思,而“工”表示派遣任务或命令的意思。
《散使》来源于古代汉字组词方式,是由“散”和“使”组成的词语。在繁体字中,表示为“散使”。
在古时候,汉字写法与现代有所不同。《散使》在古代常用的写法为“散仕”,其中“散”写作“散”,“仕”与现在的“使”含义相同。古代写法强调了“仕”这个字形的意义。
1. 子曰:“散使之道,非异乎是已。闻有人于苦使之县,而述以知使冯之处。”
2. 他没有被任命为团队的领导者,但负责散使每个人的任务。
散动、散发、散步、使者、使命、使唤
近义词:分派、命令、指派
反义词:集合、召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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