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战国策·秦策二》:“昔者 曾子 处 费 , 费 人有与 曾子 同名族者而杀6*人,人告 曾子 母曰:‘ 曾参 杀6*人。’ 曾子 之母曰:‘吾子不杀6*人。’织自若。有顷焉,人又曰:‘ 曾参 杀6*人。’其母尚织自若也。顷之,一人又告之曰:‘ 曾参 杀6*人。’其母惧,投杼踰墙而走。”后以“三告投杼”比喻流言数传能使人信而转疑。 鲁迅 《书信集·致荆有麟》:“然而三告投杼,贤母生疑。千夫所指,无疾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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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告投杼”是一个汉语成语,读音为sān gào tóu zhù,其核心含义是比喻流言多次传播后,即使原本信任的人也会产生怀疑。以下是详细解释:
该成语源自《战国策·秦策二》中的故事:
春秋时期,孔子的弟子曾参(曾子)居住在费地,当地有一名与他同名的人杀了人。第一次有人告诉曾母“曾参杀人”时,她坚信儿子无辜,继续织布;第二次听到同样的话,她仍不为所动;但第三次有人来报时,曾母终于动摇,丢下织布的梭子(“投杼”),翻墙逃走。故事说明,即便是贤者如曾参,其母的信任也难敌流言的反复冲击。
这一成语至今仍具现实意义,提醒人们:
《三告投杼》是一个成语,意为多次发出警告但仍然置之不理。此成语出自中国古代的寓言故事,故事内容主要讲述了一个有心人多次告诫糊涂人不要投入破鼎中煮油,但糊涂人对此不以为然,最终导致了悲剧的结局。
《三告投杼》这个成语的部首是“木”和“手”,部首是指构成汉字中意义相对独立的一部分。它的总笔画数为26画。
《三告投杼》这个成语源于《列子·牧养》一章,列子是中国古代道家哲学家列御寇创作的一部寓言集。繁体写法为「三告投楮」。
在古代,汉字的形态和写法与现代有所不同。《三告投杼》这个成语在古时的写法是「三告投視」。古时的字体形状与现代稍有不同,但字义和用法没有变化。
他多次告诫朋友不要贪图小利,但朋友对他的忠告置之不理,最终导致了经济上的巨大损失,可谓是三告投杼。
与《三告投杼》相关的组词有:三思而行、三心二意、杀人越货。
与《三告投杼》意思相近的成语有:三番五次、诫一诫再三。
与《三告投杼》意思相反的成语有:从一而终、一得之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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