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戰國策·秦策二》:“昔者 曾子 處 費 , 費 人有與 曾子 同名族者而殺6*人,人告 曾子 母曰:‘ 曾參 殺6*人。’ 曾子 之母曰:‘吾子不殺6*人。’織自若。有頃焉,人又曰:‘ 曾參 殺6*人。’其母尚織自若也。頃之,一人又告之曰:‘ 曾參 殺6*人。’其母懼,投杼踰牆而走。”後以“三告投杼”比喻流言數傳能使人信而轉疑。 魯迅 《書信集·緻荊有麟》:“然而三告投杼,賢母生疑。千夫所指,無疾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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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告投杼”是一個漢語成語,其核心含義指流言經多次傳播後,即使原本堅定的信任也會被動搖。該典故源自《戰國策·秦策二》記載的“曾參殺人”事件:曾參居住在費邑時,有同名者殺人,多人向其母傳信。前兩次其母尚能鎮定織布,第三次聽聞後“投杼逾牆而走”,終因反複傳言産生懷疑。
從語義結構分析,“三告”強調多次傳遞信息的過程,“投杼”則通過動作細節生動展現心理防線的崩塌。該成語常用于以下語境:
權威辭書釋義可參考:
曆史文獻佐證包括:
該成語的現代應用多出現于社會心理學領域,用于分析群體傳播效應,如北京大學《傳播學概論》(2023版)将其列為典型的信息扭曲案例。在語言演化中,該成語與“三人成虎”“衆口铄金”構成語義關聯網絡,共同揭示信息傳播中的認知偏差現象。
“三告投杼”是一個漢語成語,讀音為sān gào tóu zhù,其核心含義是比喻流言多次傳播後,即使原本信任的人也會産生懷疑。以下是詳細解釋:
該成語源自《戰國策·秦策二》中的故事:
春秋時期,孔子的弟子曾參(曾子)居住在費地,當地有一名與他同名的人殺了人。第一次有人告訴曾母“曾參殺人”時,她堅信兒子無辜,繼續織布;第二次聽到同樣的話,她仍不為所動;但第三次有人來報時,曾母終于動搖,丢下織布的梭子(“投杼”),翻牆逃走。故事說明,即便是賢者如曾參,其母的信任也難敵流言的反複沖擊。
這一成語至今仍具現實意義,提醒人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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