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因父兄的功绩,得保任授予官职。《汉书·王吉传》:“今使俗吏得任子弟,率多骄驁,不通古今……宜明选求贤,除任子之令。” 颜师古 注引 张晏 曰:“子弟以父兄任为郎。” 宋 苏洵 《上皇帝书》:“夫所谓任子者,亦犹曰信其父兄而用其子弟云尔。”《续资治通鉴·宋太宗至道二年》:“乙未,詔:‘自今五品以上官任子,止赐同学究出身,依例赴选集,不得滥授摄官。’” 清 顾炎武 《菰中随笔·汉选士之法》:“大抵任子多为郎,以为太子洗马。” 郭沫若 《中国史稿》第三编第四章第二节:“二千石以上的官吏,任满三年可以保举子弟一人为郎,叫做‘任子’。”参阅《文献通考·选举七》。
(2).人质,指为取信对方而用作抵押的人。《三国志·魏志·武帝纪》:“﹝ 马超 ﹞固请割地,求送任子。”《晋书·成帝纪》:“﹝ 咸和 ﹞五年春正月己亥,大赦。癸亥,詔除诸将任子。”《北史·吐谷浑传》:“ 献文 以重劳将士,乃下詔切责之,徵其任子。”《资治通鉴·汉献帝建安七年》:“ 曹操 下书责 孙权 任子, 权 召羣僚会议, 张昭 、 秦松 等犹豫不决。” 胡三省 注:“任,质任也。”
指 任公子 。《文选·曹植<七启>》:“乃使 任子 垂钓, 魏氏 发机。” 吕向 注:“ 任子 , 任公子 ,善钓者。”参见“ 任公 ”。
任子作为汉语词汇,在不同历史时期具有多重含义,主要包含以下三种释义:
一、古代荫官制度
指汉代至宋代实行的“任子制”,即高级官员可凭功勋或职位保举子孙入仕。《汉书·哀帝纪》记载“除任子令”,颜师古注引应劭曰:“任子,父任其子也。”《文献通考·选举考七》进一步说明:“任子法始于汉,而其法尤备于唐。”该制度是古代世袭特权的重要体现。
二、姓氏与子嗣的指称
在宗族语境中,“任子”可指代任姓家族的子弟。例如清代学者钱大昕在《十驾斋养新录·姓氏》中辨析:“任子之任,音壬,与‘王孙’、‘公孙’同例。”此用法强调血缘传承关系。
三、委任职务的延伸语义
作动词时,“任”有任用、委派之意,故“任子”在特定文献中可解作“使子任职”。如明代张自烈《正字通》释:“任,又听其使也,如‘任子’即委其子以职。”这一用法强调父辈对子代的职务指派权。
“任子”一词在不同历史文献和语境中主要有以下三层含义,综合各权威来源解释如下:
官职保任制度
指汉代通过父兄功绩保举子弟获得官职的制度,属早期官僚选拔方式。如《汉书·王吉传》记载「任子弟为郎官」,宋人苏洵曾上书批评此制易导致官员素质参差。该制度在东汉至魏晋时期仍存续,成为门阀世袭的体现。
政治人质
指古代政权间为缔结盟约时互派的人质,常见于军事外交场景。如《三国志》载曹操要求孙权送任子,《北史》提及吐谷浑向魏国送任子,这类人质多由权贵子弟担任,以确保盟约履行。
特指任公子
在文学典故中指代古代善钓者任公子,如曹植《七启》中「任子垂钓」的描写。此为文学化用典,非制度性含义。
补充说明:现代语境中,“任子”也偶见于人名(如所述),但核心历史含义仍以上述三点为主。如需具体案例或扩展阅读,可参考《汉书》《三国志》等原始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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