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土所产的贡物。《书·康王之诰》:“皆布乘黄朱,宾称奉圭兼币,曰:‘一二臣衞,敢执壤奠。’” 孔 传:“敢执壤地所出而奠贄也。”《新唐书·礼乐志四》:“通事舍人导刺史一人,解剑脱舄,执贄升前,北向跪奏:‘官封臣姓名等敢献壤奠。’” 唐 元稹 《进马状》:“臣当州素乏所出,无以粗展丹诚。臣既别受恩私,又不合独无壤奠。” 元 周伯琦 《天马行应制作》:“圣皇不却亦不求,垂拱无为静边鄙。远人慕化致壤奠,地角已如天尺只。”
壤奠是古代礼仪中具有特殊含义的复合词,最早见于《周礼·天官·大宰》记载:“以九贡致邦国之用……六曰货贡,七曰器贡,八曰币贡,九曰材贡,十曰货贿,十一曰壤奠。”据《周礼注疏》解释,壤奠特指诸侯觐见天子时,将封地所产的珍贵物品陈列于庭中,以示敬献之礼。
从构词法分析,“壤”本义为土壤,《说文解字》释作“柔土也”,引申为封地、领土;“奠”在《尔雅·释言》中解为“定也”,此处指郑重陈设祭品。二字组合后,词义从物质贡品升华为礼仪制度,体现先秦时期“任土作贡”的政治文化特征。清代经学家孙诒让在《周礼正义》中特别强调,壤奠之物须“各以土地所有”,包含玉帛、珍禽等具有地域象征性的贡品。
该词在《礼记·月令》中发展为“修壤奠”的仪式程序,郑玄注曰:“定其贡献之物数”,说明其内涵已从单纯贡品扩展为规范化的朝贡制度。现代汉语中虽不再使用该词,但在研究古代礼制、职贡体系时仍属重要术语,如《十三经辞典·周礼卷》将其列为专有礼仪词汇。
“壤奠”是古代汉语中的专有名词,其核心含义为本土所产的贡物,主要用于描述诸侯或臣子向君主进献本地特产的行为。以下为详细解析:
基本含义
“壤”指土地、本土,“奠”为进献、陈设祭品之意,合指进献本土物产。这一行为常见于古代礼仪,体现臣属对君主的忠诚与属地物产的象征意义。
文献出处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文献或历史背景,可参考《尚书》《新唐书》等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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