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nvade and occupy] 侵夺占据
侵占别国领土
见“ 侵占 ”。
亦作“ 侵佔 ”。侵夺占据。 宋 苏轼 《申三省起请开湖六条状》:“今方二十餘年,而两岸人户復侵占牵路,盖屋数千间。”《元史·河渠志二》:“此湖在 宋 时委官差军守之,湖旁餘地,不许侵占,常疏其壅塞,以洩不势。”《初刻拍案惊奇》卷三三:“ 杨氏 赘婿,原非 刘 门瓜葛,即时逐出,不得侵佔家私。” 峻青 《东去列车》:“接替他的人不催促他三四遍以上他是不走的,致使有些同志和他开玩笑说他‘老是侵占别人的工作时间’。” 艾思奇 《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第十三章:“他们利用自己职位的方便,侵占一部分公共财产。”
“侵占”一词在不同语境下有具体含义,需结合法律和日常使用进行解释:
在普通汉语中,“侵占”指通过非法手段占据他人财物或领土,包含“侵夺占据”的核心含义。例如宋代苏轼《申三省起请开湖六条状》中已出现该词,现代用法如“侵占别国领土”或“侵占他人财产”。
在刑法中,侵占罪特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较大、拒不归还的行为。其核心特征是“合法持有+非法侵吞”。
对比项 | 侵占罪 | 盗窃罪/贪污罪 |
---|---|---|
财物控制状态 | 已合法持有 | 财物原不在控制下 |
主体范围 | 一般主体(如受托人) | 盗窃罪为一般主体,贪污罪需特殊身份 |
行为方式 | 变合法持有为非法所有 | 秘密窃取或利用职务便利侵吞 |
对象范围 | 包含不动产和私人财物 | 贪污罪仅限公共财物 |
(依据、13、14整理)
民法中“侵占”指无权占有,即缺乏合法依据而持续占有他人财物,如拾得遗失物不还、租赁期满拒还等。此时可能涉及民事侵权责任,若符合刑法要件则升格为犯罪。
提示:如需了解具体量刑标准(如职务侵占罪3万元立案),可参考《刑法》第270-271条及司法解释。
侵占是一个汉字词语,通常用来形容某个人或者某个势力占据、霸占或侵犯其他人的权益、财产、领土等。在社会上,侵占是一种违法行为,是对他人合法权益的侵犯和剥夺。
侵占这个汉字可以拆分成两个部首:⻖(土)和占(厂)。部首⻖表示土地,而部首占表示占据。它包含有8个笔画,属于常用汉字。
侵占这个词的来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汉字演变的过程中。在古时候,这个词的写法是“侵佔”或“侵陼”。繁体字形状为「侵佔」。在繁体字中,“佔”部分写作了“占”,但是含义是相同的。
以下是一些例句:
和侵占相关的组词有:侵略、侵袭、侵害、非法占有等。这些词语都可以用来描述一种侵犯、侵害、占据他人权益或财产的行为。
与侵占近义词有:占有、霸占、剥夺、掠夺等。这些词语都和侵占一样,表示占据、剥夺他人的权益或财产。
侵占的反义词是归还、退还、交还等。它们表示将权益或财产归还给原本的所有者。
挨满拔距报废保捷本谊丙夜避贼不像话不彰乘务员嗔怨单言斗钉段家桥兑禽对仗鹗眙凤牋分内分期分批抚遇敢毅宫妃官布顾倩汗洽股栗荒忽回鱼箸虎狼当路,不治狐狸践败肩峰脚花醮醴击瓯口叭叭狂叟诔词量金买赋駡吻谬官炮衣七代先灵气浪青苔篇清祉人谋省台省限姝惠孰食熟丝叹凤探梅添盆天人合一讬传望色鰕公邪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