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违命;抛弃命令。《左传·襄公二十三年》:“贪货弃命,亦君所恶也。昏而受命,日未中而弃之,何以事君?” 明 刘基 《春秋明经·杞子来朝公子遂帅师入杞》:“今而弃命废职,忘先君之所事守,不能居其封爵,亦可鄙矣。”
弃命是古汉语中的复合动词,其核心含义由"弃"和"命"两个语素构成。《汉语大词典》将其解释为"违抗天命;抛弃生命"的双重指向,这一词义演变体现了汉民族认知体系的深层逻辑。
从构词法分析,"弃"的本义指抛弃、舍弃,《说文解字》释为"捐也";"命"在甲骨文中象人跪听训示,引申为天命、命运。二者组合后产生新的语义场:既指向对天命的主动背弃(如《尚书·仲虺之诰》"夏王有罪,矫诬上天,以布命于下"),又包含对生命的被动舍弃(如《左传·宣公十二年》"先大夫子犯教之曰:'师直为壮,曲为老,今我曲楚直,不可与争。'遂弃命而还")。
在军事语境中,该词特指违抗军令,如《吴子·应变》载:"三军进止,岂有道乎?起对曰:'无当天灶,无当龙头。天灶者,大谷之口;龙头者,大山之端。必左青龙,右白虎,前朱雀,后玄武,招摇在上,从事于下。将战之时,审候风所从来。风顺致呼而从之,风逆坚陈以待之。'若弃命独行,必为擒矣。"此处强调违背自然规律与军事纪律的双重危险性。
哲学层面,《庄子·大宗师》提出"弃世则无累"的命题,将"弃命"升华为超越生命执念的修养境界,这种诠释在魏晋玄学中得到进一步发展。现代汉语中,该词主要保留在古籍研究和成语"弃命护主"等固定搭配中,日常使用频率较低,但在研究先秦文献时仍具重要语义价值。
“弃命”一词在不同语境中有多重含义,具体解释如下:
基本含义
指违抗或抛弃命令,常见于古代文献。例如《左传·襄公二十三年》提到“贪货弃命,亦君所恶也”,意为因贪财而违背命令。明代刘基的《春秋明经》中也有类似用法,强调“弃命废职”的失责行为。
延伸用法
部分现代词典(如查字典)补充其为“放弃生命,不顾一切地追求目标”,但此释义未见于权威古籍,可能为引申义或特定语境下的解释。
在八字命理中,“弃命格局”指日元(出生日的天干)极弱时,需放弃原有五行属性,顺从其他强势五行的特殊命局。具体分为四类:
如需进一步考证,可参考《左传》等古籍原文或命理学专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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