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姬妾侍女之辈。《南齐书·张敬儿传》:“﹝ 敬儿 ﹞乃於密室中屏人学揖让答对,空中俯仰,如此竟日,妾侍窃窥笑焉。”《新唐书·李珏传》:“﹝ 珏 ﹞性寡欲,早丧妻,不置妾侍。”
"妾侍"是汉语中具有历史文化内涵的复合词,指旧时男子在正室妻子之外纳娶的女性配偶群体。其词义可从以下角度解析:
一、词义构成与层级关系
"妾"在《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第七版)中定义为"旧时男子在正妻以外娶的女子",属于合法婚姻制度中的从属配偶;"侍"本义为服侍,引申为地位低于妾的婢女或通房丫头。二者组合后,既包含法律认可的侧室,也涵盖未获正式名分的女性。
二、历史制度特征
根据瞿同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研究,中国古代实行"一夫一妻多妾制",妾侍虽通过纳聘仪式入门,但法律地位远低于正妻。其婚书不能使用正红色,所生子女称"庶出",继承权受限。这种制度在《唐律疏议》等法典中均有明文规定。
三、文学形象印证
《红楼梦》中赵姨娘的形象典型反映了妾侍的双重处境:虽为贾政生育子女,却仍需向王夫人晨昏定省;其弟赵国基死后只能领二十两丧葬银,不足正室亲属待遇半数。这类描写与《清稗类钞·婚姻类》记录的"妾见嫡妻,执婢妾礼"形成互证。
四、社会功能转变
费孝通在《生育制度》中指出,近代以前妾侍承担着维系宗族血脉的特殊职能。随着1950年《婚姻法》确立一夫一妻制,该制度彻底废止。现代汉语使用中,"妾侍"多出现于历史文献研究或文学批评领域,成为分析传统社会结构的标本式词汇。
“妾侍”是古代汉语词汇,指代男性家庭中的妾室和侍女群体,主要应用于封建社会官员或富贵家庭的语境中。以下是综合多来源的详细解析:
“妾侍”由“妾”(侧室,非正妻)和“侍”(侍女)组成,合称男性家庭中地位低于正妻的女性成员,包括:
文献记载
社会现象
该词多用于历史研究、文学作品中,如描述民国家族史时提及“何东妾侍周绮文”。现代汉语已无实际使用场景。
“妾侍”并非成语,部分来源将其误标为成语,实际应为普通词语。使用时需注意其封建背景,避免与现代婚恋观念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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