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谓评议赃物的价值。《唐律·杂律·市司评物价不平》:“其为罪人评赃不实,致罪有出入者,以出入人罪论。”
评赃是古代司法术语,指对涉案赃物进行价值评估的法律程序。该词由"评"(评定)与"赃"(非法所得财物)构成复合词,最早见于《唐律疏议》卷四,记载了"凡盗者,估赃定罪"的司法原则。
根据《中国法制史大辞典》解释,评赃包含三重法律内涵:其一指官府对赃物的市场价核算,需"按时估定值",即参照案发时的市场价格;其二指折算标准,如金银按重量、绢布按尺寸折算;其三指"平赃原则",要求取案发地中等物价核算,避免估价畸高畸低。
现代法律体系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46条延续了这一司法传统,规定"涉案财物价值认定应当委托价格鉴证机构进行",要求评估人员具备国家认证资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文物类赃物需经文物部门鉴定,数字货币类赃物需参考交易平台数据。
“评赃”是一个汉语词语,拼音为píng zāng,主要含义是对赃物的来源和价值进行评判和鉴定。以下是详细解释:
词语结构
历史与法律依据
该词最早见于《唐律·杂律》,规定若评赃不实导致定罪错误,相关人员需承担法律责任。例如:“其为罪人评赃不实,致罪有出入者,以出入人罪论。”。
应用场景
扩展说明
评赃需结合当时物价标准,例如唐代法律对市场估价有严格规范,赃物价值需与同类物品市价一致,否则视为“不实”。
总结来看,“评赃”既是古代司法术语,也隐含对事物真实性的鉴定逻辑,兼具历史法律意义和现实比喻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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