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評議贓物的價值。《唐律·雜律·市司評物價不平》:“其為罪人評贓不實,緻罪有出入者,以出入人罪論。”
“評贓”是一個漢語詞語,拼音為píng zāng,主要含義是對贓物的來源和價值進行評判和鑒定。以下是詳細解釋:
詞語結構
曆史與法律依據
該詞最早見于《唐律·雜律》,規定若評贓不實導緻定罪錯誤,相關人員需承擔法律責任。例如:“其為罪人評贓不實,緻罪有出入者,以出入人罪論。”。
應用場景
擴展說明
評贓需結合當時物價标準,例如唐代法律對市場估價有嚴格規範,贓物價值需與同類物品市價一緻,否則視為“不實”。
總結來看,“評贓”既是古代司法術語,也隱含對事物真實性的鑒定邏輯,兼具曆史法律意義和現實比喻功能。
評贓是一個漢字詞語,由兩個字組成。拆分部首和筆畫如下:
部首:言(yan)
筆畫:8畫(評)+ 13畫(贓)
《評贓》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尚書·頌》篇,意指對贓私進行評定。它可以指對盜竊、貪污等非法行為所得的物品進行鑒定評價。
在繁體字中,評贓的寫法為「評贓」。
在古代,評贓的書寫形式可能有所不同。然而,整體來說,其字形和現代字體基本保持一緻,沒有太大變化。
1. 法官正在對被告販賣贓物的行為進行評贓。
2. 這項任務需要我們合理評贓才能公正處理。
3. 他以權謀貪,私自評贓,最終敗壞了自己的名聲。
評理、贓款、盜竊、貪污、鑒定、評價等。
近義詞:評價、鑒定、估價、審定、分辨等。
反義詞:奉承、讨好、誇獎、贊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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