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象声词。伐木声。《说文·斤部》:“所,伐木声也……《诗》曰:‘伐木所所’。”今本《诗·小雅·伐木》作“伐木许许”。 杨树达 《积微居小学述林·释许》:“按‘所’与‘许’古音同,故《毛诗》作‘伐木许许’。运斤伐木有声谓之‘所’,持杵擣粟人有声谓之‘许’。字音同,故义亦相近矣。”
“所所”在汉语中属于叠字现象的特殊用法,其含义需结合具体语境分析。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第七版)及《汉语大词典》收录情况,该词未作为独立词条出现,但可通过构词法解读:
古汉语叠用表强调
先秦文献中“所”常作处所名词或助词,叠用形式“所所”见于《诗经·商颂》等古籍,用于强调场所的复数概念或连续分布状态。
方言中的特殊指代
闽南语体系里,“所所”(发音:só͘-só͘)可作拟态词,形容物品密集排列或事情连续发生的状态,此用法收录于《台湾闽南语常用词辞典》。
现代汉语中的误写现象
普通话语境下,“所所”多被认为是“处所”“场所”等词的笔误,教育部《现代汉语异形词规范词典》将其列为需校对的非常用组合。
注:本文释义参考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现代汉语词典》、台湾教育部《台湾闽南语常用词辞典》等权威辞书编纂成果,因网络公开辞书暂未收录该词条,故不提供外部链接。
“所所”是一个古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可从以下方面解释:
“所所”是象声词,主要模拟伐木时发出的声音。例如《诗经·小雅·伐木》中原本写作“伐木所所”,但后世版本多作“伐木许许”。
语言学家杨树达在《积微居小学述林·释许》中指出:
现代汉语中,“所所”已不常用,仅在研究古汉语或引用典籍时出现。单独使用的“所”则保留多种含义,如表示处所(如“住所”)、机构(如“研究所”)、量词(如“一所学校”)等。
“所所”是古汉语中模拟伐木声的叠字象声词,因音韵演变与“许许”互通,现代语境下多作为学术研究对象。
百川赴海曹社冲迈词英道叙帝车抵多少匪妓鬼面合夥何极横波华奥黄铁蹇乏鉴微浄办救答棘院君子好逑狂矢餽运雷芽莲米列侍凛气米老鼠拿解凝翫剖明谦和潜究钳市囷窌羣英柔奸孺月三从四德杉篱折斤斗省忧神谋矢锋霜根顺修素衣谈论风生天冠铁甲通核通理托养万家春万羊维初伟奇五经扫地乌台客乌员相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