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纳诉状之器。语本《汉书·赵广汉传》:“﹝ 广汉 ﹞又教吏为缿筩,及得投书,削其主名,而託以为豪桀大姓子弟所言。” 颜师古 注:“缿,若今盛钱臧瓶,为小孔,可入而不可出。或缿或(筒)﹝筩﹞,皆为此制,而用受书,令投於其中也。” 宋 王安石 《上泉州毕少卿启》:“仅审履和嘉月,静事雄堂,讼缿昼清,道环天粹。”
“讼缿”是古代司法制度中的一种特殊器具,其含义和用法可通过以下要点解析:
讼缿(sòng xiàng)指受纳诉状的容器,主要用于匿名投递诉状或举报信。其设计灵感来源于存钱罐,结构上“可入而不可出”,确保投递内容保密性。
该词不仅指实体器具,还象征古代司法中对匿名举报机制的重视,体现统治者“广开言路”的政治策略,但也存在诬告风险。
若需更详细的古籍原文或历史案例,可参考《汉书》相关章节或宋代司法制度研究。
《讼缿》(sòng xiáng)是一种古代汉字,可拆分为“讼”和“缿”两部分。
根据现代汉字规范,讼的部首是言,缿的部首是缶。其中,讼的笔画数为言(10画)+一(1画)=11画;缿的笔画数为缶(6画)+ 工(3画)= 9画。
《讼缿》是出自《说文解字》一书中对“禽”字的解释,指的是雉(一种鸟类)。后来,这个字逐渐演变为表示争讼、争斗的意义。
《讼缿》在繁体字中的写法为「訟瓨」。
在古代,汉字的形态经历了多次演化和变化。根据古代汉字的写法,可以在参考字书和古代文献中找到《讼缿》的不同书写形式。
1. 他们因为土地划界问题起了讼缿。
2. 双方为了争夺这块土地而陷入了长时间的讼缿。
讼事、讼庭、讼师、讼辩、讼状等。
争议、纠纷、争端、争议等。
和解、调解、不争、协商等。
安全岛媕呓白龟绑劫暴列襃忠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鬓组采薪之患草衣木食樔处朝饷逞巧弛絶传惹丛凑窜挠错遻撮要荡涤酖杀答扬底死谩生督切二清阿世放水火父系跟役苟免鹤磵坏劫郊区荆鸡倦憩磕答空土礼门义路鸣鞭靺韐目莲戏纳失失娘儿爱俏,鸨儿爱钞宁考平谳贫瘦暴骨巧手青水脸青铜时代屈体人径儒帅丧胆销魂审验时宰梳行讨采头遐琛小把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