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状。《后汉书·马援传》:“书奏,帝召责 松 固 ,以讼书及 援 诫书示之。”《隋书·张衡传》:“有人诣 衡 讼宫监者, 衡 不为理,还以讼书付监,其人大为监所困。”
讼书的汉语释义与法律内涵解析
一、词义溯源与核心定义
“讼书”是汉语中描述诉讼文书的专有名词,指代当事人向司法机关提交的书面诉讼材料,用于陈述诉求、阐明事实及法律依据。该词由“讼”(诉讼、争辩)与“书”(文书、文件)复合构成,体现其“通过书面形式表达法律争议”的核心语义。
二、历史语境中的形态演变
古代讼书可追溯至《唐律疏议》所载的“辞牒”,即百姓向官府呈递的诉状,需列明涉事双方、争议事项及证人信息。明清时期,讼书格式进一步规范化,要求包含“状首”“事实”“恳求”等固定模块。现代法律体系中,讼书主要指《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状、答辩状等法定文书类型。
三、法定构成要素
依据《中国司法文书学》分类,现代讼书通常包含三部分:
四、法律效力与社会功能
讼书作为司法程序启动的必备文件,具有约束诉讼范围、固定争议焦点的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明确指出,讼书内容构成庭审辩论的基础框架,未在文书中载明的主张可能被视为无效。
五、典型应用场景
在实务中,讼书常见于合同纠纷(如违约索赔)、侵权案件(如人身伤害追责)等民事领域。例如《民法典》第1165条涉及的过错责任认定,往往依赖讼书中的事实描述与证据链构建。
参考来源:
“讼书”是汉语词汇,指古代诉讼活动中使用的文书,其核心含义和用法如下:
讼书(拼音:sòng shū)即诉状,是古代诉讼中当事人向官府提交的书面控告材料,用于陈述案情、提出诉讼请求。
现代法律文书中,“诉讼书”需包含以下内容:
“诉讼书”是当事人提交的诉状,而“起诉书”特指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中向法院提交的正式指控文件。
如需了解具体诉讼书格式或法律流程,可参考《民事诉讼法》或咨询专业法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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