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四种卜兆。《周礼·春官·卜师》:“掌开龟之四兆,一曰方兆,二曰功兆,三曰义兆,四曰弓兆。” 宋 王应麟 《困学纪闻·周礼》:“卜师四兆。” 翁元圻 注引《周礼订义》载 郑锷 曰:“方兆者,占四方之事。 汉武帝 发《易》,占知神马从西北来,非占四方之事乎?功兆者,占立功之事。 楚 司马 子鱼 卜战,令龟曰:‘ 魴 也以其属死之, 楚 师继之,尚大克之?’吉。非立功之事乎?义兆者,占行义之事。 南蒯 筮,得‘黄裳元吉’, 惠伯 曰:‘忠信之事则可,不然必败。’非占行义之事乎?弓兆者,弓有射义,故后世有覆射之法。 东方朔 射守宫,有‘跂跂缘壁’之语,非为覆射之事乎?”又载 薛士龙 曰:“以意推之,丽於形者方也,谓之方兆,则言其上下阴阳之势;以力兴造者功也,谓之功兆,则言废兴成败之理;度其宜者义也,谓之义兆,则言其吉凶祸福之宜;能弛张者弓也,谓之弓兆,则言曲折长短之象。”
“四兆”在汉语中具有双重含义,分别涉及古代礼制与数学计量领域:
一、古代祭祀卜兆
据《周礼·春官·大卜》记载,“四兆”指古代占卜时龟甲烧灼后显现的四种裂纹形态,即“方兆、功兆、义兆、弓兆”。这些卜兆形态用于预判吉凶,是商周时期王室祭祀与决策的重要依据。《汉语大词典》进一步说明,“四兆”体现了先秦时期通过自然现象推演人事的哲学思想,属于古代“三兆”体系的扩展分类。
二、数学计量单位
在现代汉语中,“四兆”可指代数值单位,具体含义需结合语境判断:
以上释义综合参考《汉语大词典》(商务印书馆,2012年修订版)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手册》(中国质检出版社,2017年)。
“四兆”是一个古代汉语词汇,主要与占卜相关,以下是详细解释:
四兆指古代占卜时龟甲裂纹呈现的四种预兆类型,最早记载于《周礼·春官·卜师》。具体分为:
如需查看完整文献或例句,可参考《周礼》原文或相关古籍注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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