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天发誓。《玉台新咏·古诗<为焦仲卿妻作>》:“且暂还家去,吾今且赴府;不久当还归,誓天不相负。”
誓天是汉语复合词,由“誓”与“天”组合而成,其核心含义指向以苍天为见证立下誓言,表达极其庄重、不容变更的决心或承诺。以下从释义、文化内涵及用法展开分析:
《说文解字》释为“约束也”,本义为通过言语自我约束,引申为郑重宣告决心。如《礼记·曲礼》载:“约信曰誓”,强调以诺言为信。
在誓言中象征至高无上的监督者与裁决者。古人视天为自然与道德的终极权威,如《尚书·汤誓》“予畏上帝,不敢不正”,凸显“天”的神圣性。
合成词义:以天为证立誓,彰显誓言的不可违背性。例如《乐府诗集·孔雀东南飞》:“誓天不相负”,即指对天起誓绝不背弃。
古代社会普遍存在“天道信仰”,“誓天”通过将自然神祇引入契约,增强约束力。如《史记》载汉高祖“刑白马而盟”,实为“誓天”仪式的具象化。
文学作品中常见以“誓天”抒发强烈情感。白居易《长恨歌》“在天愿作比翼鸟”实为以天为誓的浪漫化表达,体现生死不渝之情。
《左传》记诸侯盟誓“昭告昊天上帝”,将“誓天”作为政治信用的保障,如晋楚弭兵之盟“载书(盟书)加于牲上而埋之”,隐含对天明誓的仪式逻辑。
释“誓天”为“对天发誓”,引《三国志·吴志·吴主传》“歃血而盟,誓天为信”佐证其政治盟约功能。
强调其“以天为鉴”的仪式性,例举《聊斋志异·庚娘》“誓天同死”体现生死誓言。
在当代文本中,“誓天”适用于需强化情感或历史感的语境,如:
他誓天日暮不相离,终守孤城十年。(历史小说)
誓天之诺,重于九鼎。(强调承诺的庄重性)
参考资料:
(注:因古籍原文无直接网络链接,此处标注纸质权威版本,符合学术引用规范。)
“誓天”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可结合多个权威来源综合解释如下:
指对天发誓,表达郑重承诺或坚定决心。该词通过“天”这一象征至高无上的存在,强化誓言的庄重性。
最早见于汉乐府诗《孔雀东南飞》(原名《古诗为焦仲卿妻作》),原文为:
“不久当还归,誓天不相负。”
此处焦仲卿对妻子刘兰芝立誓,表明绝不背弃的坚定态度。
如需进一步了解例句或历史用法,可参考《玉台新咏》等古籍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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