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私人效劳的刺客。《韩非子·孤愤》:“其可以罪过诬者,以公法而诛之;其不可被以罪过者,以私剑而穷之。”《韩非子·五蠹》:“夫离法者罪,而诸先生以文学取;犯禁者诛,而羣侠以私剑养。”
“私剑”是古代汉语中的特定词汇,其含义及背景可概括如下:
“私剑”指为私人效劳的刺客,通常受雇于权贵或特定势力,以武力手段解决争端或执行暗杀任务。这一概念常见于法家思想文献中,强调与“公法”的对立性。
在法家思想中,“私剑”象征私权对公权的挑战。韩非子主张以法律和官吏取代私力救济,认为刺客横行会威胁国家秩序。
当代语境中,“私剑”一词多用于历史或文学研究,指代古代刺客文化,或比喻非法的私人暴力行为。
如需进一步了解文献原文或相关研究,可参考《韩非子》原文或法家思想研究资料。
私剑这个词在汉语中是一个常见的成语,意思是私自使用剑,暗指秘密使用武力。
私剑由“私”和“剑”两个部分组成。其中,“私”的部首是“示”,总笔画数为9;“剑”的部首是“刂”,总笔画数为9。
《私剑》一词最早出现在《汉书·刑法志》中,形容秦朝政府的官员滥用武力,私自使用武器。
繁体字中,“私”为“私”,“剑”为“劍”。
在古代文献中,私剑的写法可能会有所变化,例如:“私”有时候会写成“厶”,而“剑”有时候会写成“劍”。
他私自拿起了手中的剑,这是他的私剑。
组词:私利、剑客、私心、剑术。
近义词:暗器、秘剑、暗杀。
反义词:公开、正义、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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