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迷信谓阴司登录人死期的册籍。 唐 白居易 《寄卢少卿》诗:“《老》诲心不乱,《庄》诫形太劳,生命既能保,死籍亦可逃。” 唐 白居易 《同微之赠别郭虚舟炼师五十韵》:“嗟我天地间,有术人莫知。得可逃死籍,不唯走三尸。”
“死籍”是一个相对生僻且具有特定文化背景的汉语词汇,其核心含义指记录死亡信息的簿册或名册。这一概念主要源自中国古代的民间信仰、道教文化以及志怪文学,常与“生籍”(记录生者信息的簿册)相对,象征着由神灵或冥府掌管的人类生死命运。以下是其详细解释:
该词多见于古典志怪小说、道教典籍及民间传说:
《聊斋志异·卷一·王六郎》:
“稽生死籍,此役属阎罗。”
此处“生死籍”即包含“死籍”,指阎罗王掌握的记录生死的簿册。 来源:蒲松龄《聊斋志异》。
《太平广记·卷第一百五·报应》:
“(北斗)司生司杀,养物济人……其有死籍者,天曹削其生名。”
明确指出北斗星君掌管生死,对“死籍”上的人会削除其在“生籍”中的名字。 来源:李昉《太平广记》,引道教典籍。
《酉阳杂俎·前集卷之二》:
“泰山府君掌死籍。”
反映了泰山府君(东岳大帝)掌管“死籍”的民间信仰。 来源:段成式《酉阳杂俎》。
现代汉语中,“死籍”极少用于日常口语,主要出现在:
“死籍”是中国传统文化中一个承载生死宿命观的象征性词汇,特指冥府或神灵掌握的记录死亡信息的簿册。其意义根植于道教神学、民间信仰及志怪文学,反映了古人对于生命有限性的认知和对超越死亡的想象。
“死籍”是一个具有传统文化色彩的词语,其含义与古代民间信仰相关。以下是综合多个来源的解释:
基本释义
“死籍”指迷信观念中阴间记录人类死亡日期的册籍。该词由“死”(死亡)和“籍”(名册)组合而成,字面含义为“记录死亡的名册”。
文化溯源
该概念最早可见于唐代文献,例如白居易在《寄卢少卿》诗中写道:“生命既能保,死籍亦可逃”,表达通过修身养性试图延寿的愿望;《同微之赠别郭虚舟炼师五十韵》中“得可逃死籍”则暗含道教对生命掌控的追求。
现代理解
当代语言使用中,“死籍”已退出生僻词范畴,主要用于古典文献研究或涉及民俗文化的场景。其核心意象仍体现中国传统文化对生死观的具象化表达。
注音与拼音
该词属于历史词汇,日常交流中极少使用,多出现在学术讨论或文学作品引述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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