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关于江河水利的事宜。《晋书·傅玄传》:“以 魏 初未留意於水事,先帝统百揆,分 河 堤为四部,并本凡五謁者,以水功至大,与农事并兴,非一人所周故也。” 唐 柳宗元 《兴州江运记》:“昔之为国者,惟水事为重。”
(2).指驾船、泅水之类的事情。
水事是汉语中一个具有特定法律和行政管理色彩的复合词,其核心含义指与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管理及防治水害相关的各类事务活动。以下从词典释义、法律内涵及实际应用角度详细解释:
基本定义
“水事”指一切涉及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建设、水环境保护、防汛抗旱等与水相关的公共事务。其核心在于强调社会活动中与水资源的规划、调配、治理相关的系统性工作(《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商务印书馆)。
构词解析
组合后特指围绕水资源展开的公共管理与社会协调活动(《辞海》网络版,上海辞书出版社)。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规中,“水事”具有明确的法律边界:
权威参考文献来源:
- 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 《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 商务印书馆, 2016.
- 夏征农, 陈至立主编. 《辞海》(第七版). 上海辞书出版社, 2019.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国人大网, 2016年修订.
- 水利部. 《水资源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政府网, 2017年发布.
“水事”一词的含义可从以下两方面综合解析,结合历史文献与现代释义:
水利事务
指与江河治理、水资源管理相关的公共事务。这一含义源自古代农耕社会对水利工程的重视,如《晋书·傅玄传》记载魏初水利管理制度时提到“水功至大,与农事并兴”。唐代柳宗元在《兴州江运记》中强调“昔之为国者,惟水事为重”,体现古代将水利视为治国要务。
水上活动
涵盖驾船、游泳等涉水行为。如《晋书》注疏中将“水事”与泅渡等具体活动关联。
需注意部分网络释义(如将“水事”解释为“琐碎小事”)属于现代引申误读,查证《汉典》等权威辞书及《晋书》《柳宗元集》等古籍,均无此义项,建议以传统释义为准。
建议需要专业释义时可参考《中国水利大辞典》等工具书,网络释义需注意甄别来源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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