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曹务。《汉书·游侠传·陈遵》:“又日出醉归,曹事数废。” 唐 王梵志 《本是达官儿》诗:“长大人中官,当衙判曹事。”《续资治通鉴·宋真宗大中祥符九年》:“人言三司官不欲数易,盖吏人幸其更移,不能尽究曹事之弊耳。”
曹事是古代官制中的专称,指官府中分科管理的政务,常见于汉代至隋唐时期的职官体系。其含义可从以下角度解析:
基本释义
曹事最初指官府中按职责划分的部门事务。《汉语大词典》将其定义为“官署中分科办事的职务”,强调其行政分工特性。例如汉代郡县设“户曹”“法曹”等,各司其职。
历史沿革
据《汉书·百官公卿表》记载,汉代中央设“尚书六曹”,地方郡县置“诸曹”,形成“曹事”制度。此制度延续至隋唐演变为六部制,成为后世官制雏形。
职能范围
曹事涵盖司法、财税、户籍等多领域。《后汉书·百官志》详述“决曹”主刑狱、“仓曹”掌粮储,反映其专业分工特性。每曹设“掾史”为负责人,直接向长官负责。
文献例证
唐代杜佑《通典》载“曹事毕集,然后施行”,说明重大事务需各曹合议。宋代《太平御览》引《汉官仪》“曹事明察,政理乃清”,突显其行政监督功能。
现代应用
当代汉语研究中,“曹事”被视为古代行政术语,多用于历史文献解读。北京大学《中国古代官制研究》指出,该词体现了早期官僚体系中的专业分工思想。
“曹事”是一个汉语词汇,读音为cáo shì,其核心含义在不同文献中有以下两种解释:
曹务(官署事务)
指古代官署中分科处理的公务,属于行政机构日常管理的范畴。例如:
引申义:政治权谋(非主流)
部分现代词典(如)将其与曹操关联,引申为政治斗争或权谋手段。但此解释缺乏权威文献直接支持,可能是基于曹操历史形象的衍生含义。
若需进一步考证,可查阅《汉书》《续资治通鉴》等原始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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