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种植草木之事。《周礼·地官·闾师》:“凡任民,任农以耕事,贡九穀;任圃以树事,贡草木。”
(2).建立事业。《荀子·富国》:“事业所恶也,功利所好也,职业无分,如是,则人有树事之患,而有争功之祸矣。” 杨倞 注:“树,立也。若无分,则人人患於树立己事而争人之功,以此为祸也。”
"树事"是古汉语中的复合词,其核心含义可从构词法和典籍用例两个维度解析:
一、词源构成 "树"在《汉语大词典》中明确标注有"建立、树立"之意(来源:商务印书馆《汉语大词典》第8卷),"事"在《说文解字》中释为"职也",指具体事务或事业(来源:中华书局《说文解字注》)。二字组合构成动宾结构,字面理解为"建立事业"。
二、典籍用例 该词见于《汉书·李寻传》:"将军树事于今,政教未著",颜师古注曰:"树,立也。始欲建立事业也"(来源:中华书局点校本《汉书》)。明代张居正《答奉常陆五台论治体用刚》中"树事建功"的表述(来源:上海古籍出版社《张居正集》),进一步强化其"建立功业"的核心语义。
三、语义延伸 在具体语境中可衍生三层含义:
“树事”是一个汉语词汇,具有双重含义,具体解释如下:
种植草木之事
指与栽培、管理植物相关的事务。该释义源自古代文献《周礼·地官·闾师》:“任圃以树事,贡草木”,强调农业或园艺中的种植职责。
建立事业
引申为创立、发展事业或功绩。如《荀子·富国》中提到:“人有树事之患,而有争功之祸”,杨倞注“树”为“立”,即通过努力实现目标。
如需进一步考证,可参考《周礼》《荀子》等古籍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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