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鳥名。鷹類。
(2).指 爽鸠氏 ,傳說為 少皞氏 的司寇。《左傳·昭公二十年》:“昔 爽鳩氏 始居此地, 季萴 因之……而後 太公 因之。” 杜預 注:“ 爽鳩氏 , 少皞氏 之司寇也。” 晉 陸機 《齊讴行》:“ 爽鳩 苟已徂,吾子安得停?” 清 阮元 《小滄浪筆談》卷一:“ 臨淄 齊侯 墓,在邑東南十裡,為往來必經之處,予作二絶句雲:……可憐上古無書籍,何處青山葬 爽鳩 。”
(3).借指掌刑獄之官。 清 吳偉業 《送詹司理之官濟南》詩:“匹馬指營丘,風清肅爽鳩。”
爽鸠是漢語中一個具有深厚曆史文化内涵的詞彙,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三個維度解析:
“爽鸠”最初指代鷹類猛禽,屬鸷鳥的一種。其構詞中“爽”有“迅疾、威猛”之意,“鸠”在此特指隼形目猛禽(非現代所指的斑鸠)。《說文解字》釋“鸠”為“鹘鸼”(即隼),印證其猛禽屬性。這一本義在先秦文獻中保留,如《詩經·小雅》以“爽鸠”喻勇武。
在古史傳說中,“爽鸠”是少皞氏(上古東夷部落首領)的司寇官職名。《左傳·昭公十七年》明确記載:“少皞摯之立也……爽鸠氏,司寇也。” 司寇執掌刑獄,取猛禽迅疾剛猛之性,象征執法嚴明。此義成為後世追溯古代職官制度的重要依據,如《漢書·地理志》沿用此說。
因鷹隼特性,“爽鸠”在文學中衍生為勇武、決斷的象征。如明代王世貞《弇州四部稿》以“爽鸠之俊”贊譽武将的剛烈。
春秋時期齊國屬地有“爽鸠氏之墟”(今山東臨淄),《左傳注疏》載該地為爽鸠氏部族故址,後成為齊都營丘所在,見證東夷文化與中原王朝的融合。
權威參考來源:
“爽鸠”是一個多義詞,其含義需結合曆史文獻和語境理解,主要包含以下三個義項:
指鷹類猛禽,屬于古代對鳥類的分類稱謂。例如《左傳》等文獻中提到的“祝鸠、鹘鸠、鸤鸠、爽鸠、雎鸠”等分類中,爽鸠被明确歸為鷹類。
指“爽鸠氏”,傳說為上古少皞(昊)氏時期的司寇(主管刑獄的官職)。據《左傳·昭公二十年》記載,爽鸠氏曾居于齊地,後成為該地區早期統治者之一,杜預注:“爽鸠氏,少皞氏之司寇也。”。
明清文學中常以“爽鸠”代指刑獄官員。例如清代吳偉業在《送詹司理之官濟南》中寫道:“風清肅爽鸠”,此處“爽鸠”即隱喻司法職責。
補充說明: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左傳》原文或古代職官研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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